- 1、本文档共1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8第八章强制措施解读
第八章 强制措施制度 第一节 强制措施的概念和意义 ◆强制措施的概念 强制措施的定义: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为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现行犯采取的限制或者剥夺人身自由的各种强制方法。 强制措施与刑罚、行政处罚的区别。 ◆强制措施的意义 强制措施的意义:防止现实人身危险性;保全证据;防止脱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 第二节 拘 传 ▼拘传的概念 拘传的定义: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没有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 ▼传唤与拘传的区别 ◆首先,二者的法律性质不同。传唤是指公安机关、检察院或者法院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指定时间内自行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或者询问的一种诉讼行为,它的法律性质属于通知;而拘传是强制被讯问人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处分行为。 ◆其次,适用的对象不同。传唤可以普遍适用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而拘传只适用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传唤不是拘传的必要前提,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某些犯罪嫌疑人,在必要时可以不经传唤直接采取拘传措施。 ◆再次,强制性不同。传唤不具有强制性,不能使用警械或者押送方法;而拘传属于刑事强制措施,在执行拘传时,如遇有被拘传人的抗拒行为,有关人员可以依法使用约束性警械,强制其到案受审。 ▼拘传的审批和执行程序 ◆拘传的审批 1.应当填写《呈请拘传报告表》,并附相关材料(说明被拘传人的基本情况、主要犯罪事实和拘传的理由、法律依据)。然后将《呈请拘传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报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的负责人批准,经批准后,即可填写《拘传证》。(国外是由法官或检察官颁发或批准) 2.《拘传证》是一种法律凭证,具有法律强制力,被拘传人必须服从。《拘传证》上应当注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所、案由、拘传的法律依据,应押送的处所及签发的日期,并由签发人签名或盖章。(如果反抗可以采取进一步强制措施) ◆拘传的执行程序 公检法必须持有《拘传证》,并应当场出示。执行人员不得少于2人。对于不识字的被拘传人应向其宣读,并责令其在《拘传证》上签名或者捺指印。被拘传人拒绝填写的,执行人应当在《拘传证》上注明。遇有被拘传人抗拒拘传的,执行人员有权使用警械,以强制其到指定地点。 ◆拘传的期限 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被拘传人。 第三节 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 ▼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的概念 ◆取保候审的定义: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依法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以保证其在取保候审期间不逃避侦查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 ◆监视居住的定义: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依法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随便离开其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加以监视和控制的一种强制方法。 ▼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的适用对象 ◆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的适用对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不致于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不适用取保候审的情况:根据《关于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64条的规定,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的审批和执行 ◆取保候审的审批和执行 1.保证人的条件: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2.保证人的义务: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56条的规定;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3.保证金的确定和收取。 4.取保候审的执行。 ◆监视居住的审批和执行 1.监视居住的审批 2.监视居住的执行。 ◆被取保候审人、监视居住人应当遵守的规定。 ▼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的期限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第四节 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的概念: 刑事拘留的定义: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在遇有法定的紧急情况时,依法采取的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刑事拘留的情形 第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仅是犯罪嫌疑人中的一种特例,不能等同于犯罪人。所谓“重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 8安全色标解读.ppt
- 01研究开发项目任务书讲解.doc
- 8外照射防护解读.ppt
- 8土工试验与原理2016(固结)解读.ppt
- 8建筑桩基技术规范解读.ppt
- 01电子商务概述讲解.ppt
- 01第一章合同与合同法概述讲解.ppt
- 8建筑抗震与防火(2学时)解读.ppt
- 8应力状态与强度理论解读.ppt
- 01第一章社会调查和社会调查学讲解.ppt
- DB14∕T 143-2019 苹果褐斑病测报调查规范.docx
- DB14∕T 1417-2017 人工生态公益林经营技术规范.docx
- DB14∕T 1469-2017 胡麻垄膜集雨沟播栽培技术规程.docx
- DB14∕T 1457-2017 带柄玻璃杯标准规范.docx
- DB14∕T 1394-2017 北柴胡良种繁育技术规程.docx
- DB14∕T 1352-2017 晋北区旱地黍子栽培技术规程.docx
- DB14∕T 560-2010 人工影响天气火箭作业系统年检技术规范.docx
- DB14∕T 1510-2017 玉米镰孢穗腐病抗性鉴定牙签接种技术规程.docx
- DB14∕T 166.2-2007 太原绿色转型标准体系 第2部分:框架.docx
- DB14∕T 703-2012 气象灾害等级划分.docx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