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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免税机械设备的问题
正文 关于免税机械设备的问题
2007-04-25 18:07 作者: expbook 来源: 本站 浏览: 3 views 我要评论 字号: 大 中 小
摘要: 具体免税范围:(1)、对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2年4月施行)鼓励类,并转让技术的外商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进口的自用...
具体免税范围:
(1)、对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2年4月施行)鼓励类,并转让技术的外商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进口的自用设备、加工贸易外商提供的不作价进口设备,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
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及外设、电话机、无线寻呼机、传真机、电子计算器、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汽车、摩托车、其他等.
(2)对符合《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2000年9月1日执行)的国内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除《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3)对符合上述规定的项目,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也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4)对已设立的鼓励类和限制乙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研究开发中心、先进技术型和产品出口型外商投资企业(简称五类企业)技术改造,在原批准的生产经营范围内,利用投资总额以外的自有资金(即企业储备基金、发展基金、折旧和税后利润)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自用设备及其配套的技术、配件、备件,可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5)对符合《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或在投资总额外利用自用资金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自用设备及其配套的技术、配件、备件,可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限额以上项目的免税确认书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办理内资项目 《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规划[2003]900号) ,限额以下项目审批《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
免税确认书申报条件:
(1)权限内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合资、合作鼓励类和限制乙类外商投资项目、外商投资研究开发中心;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权限内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的国内投资项目。
(2)上述项目在投资总额以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和《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除外)。
报材料及要求:
(1)国外贷款项目办理免税申请表
(2)外商投资项目办理免税申请表
(3)内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书申报材料
以上的内容,如有不妥,希望此中高手加以改正!!!
如果是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原先叫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的项目项下进口的机电设备想免除进口环节税和增值税的!首先要办理以下文件:
1、首先进行项目备案
2、然后到当地市一级的发改委申请上报省级发改委办理鼓励项目确认书和关于**项目同意备案的函(此函是发改委向海关出具的)。
3、拿到这两样文件就可以去海关办理免表了。
其它还需要一些文件,但都在都是些合同、表格一类的相对比较简单了.这两样是最关键的。说得比较笼统,不到之处请指证。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
/zcfg/65962.htm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内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书出具依据等事项的通知
/zcfg/58095.htm
2006年11月25日 星期六 当前位置:发展规划司 政策法规
第40号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二○○五年十二月二日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
第一类 鼓励类
一、农林业
1.粮食中低产田综合治理与稳产高产基本农田建设
2.国家级农产品基地建设
3.蔬菜、花卉无土栽培
4.优质、高产、高效标准化栽培和养殖技术开发及应用
5.重大病虫害及动物疾病防治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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