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1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财产税源登记模块(内网).doc
财产税源登记模块(内网)
用户操作手册
财产税源登记模块,在核心征管系统的“金三数据补录”模块下,配置给办税服务厅和税务科所的相关岗位人员,包括4个登记模块和7个查询模块,具体位置截图如下:
注意:在进行财产税源登记时,应当先进行土地税源登记和承租土地登记,再进行房产税源登记和承租房产登记。
土地税源登记
土地税源登记模块,用于登记纳税人的应税土地信息,具体包括自用土地和出租土地两部分内容。通过本模块还可以查看、修改或者删除已经登记的信息。
本模块不需进行流转,保存后直接生效。
(一)首先是纳税人信息查询。
可以进行税源登记的纳税人范围包括:单位纳税人、个体经营纳税人、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或外埠报验登记户。纳税人状态为开业、停业、非正常、报验户或者其他。
如果纳税人的土地税源信息未登记,则自用土地和出租土地模块的显示结果为空;如果纳税人的土地税源登记信息已经登记,则在自用土地或出租土地模块自动带出显示。
(二)自用土地登记
该模块用于登记纳税人自己使用的土地信息。各登记项目的内容解释如下:
1、土地所在区划,即土地所在的行政区划代码,系统根据纳税人的登记信息,对行政区划代码进行了过滤。
2、土地发证年度,土地证书的发证年份,系统默认2013年,需要根据实际年度进行修改。
3、土地证书顺序号,土地使用证书的顺序号,即第××××号中的纯数字部分。合法值,数字或英文大写字母。土地证书顺序号最大长度是7位,当顺序号长度不足7位时,系统自动从前面加0补足。
4、是否有证,反映土地证书的状态,默认为“有证”。为了准确反映土地税源编号,务必反映土地证书的真实状态。
5、宗地号,国土部门登记的土地宗地号(丘号)。
6、土地证书完整编号,即包含发证机关、发证年度和顺序号的完整编号。举例:济历下土〔2010〕第68975号。
7、土地座落地( 县(市、区) 路 号),举例: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第8569号。
8、土地性质,即国有土地,或者集体土地。
9、土地等级,即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中划定的土地等级。
10、占地面积,即纳税人自己使用的土地面积,应包含免税土地的面积。
11、每平方米税额,根据“土地等级”进行匹配自动带出。
12、年应纳税额,等于占地面积×每平方米税额。
13、有效期起,填写自用土地的纳税义务发生起始日期。
关于土地税源编号的校验规则说明。
大写字母T+土地所在区划+土地发证年度+土地证书顺序号,组成了完整的土地税源编号。
1、同一纳税人的自用土地税源编号不允许重复;
2、不同纳税人之间的自用土地税源编号不能重复。
(三)出租土地登记。
该模块用于登记纳税人对外出租的土地信息。各登记项目的内容解释如下(与自用土地相同的登记项目不再重复介绍):
1、承租方名称,填写承租方的名称或姓名。当纳税标志为对方缴纳时,承租方名称必须进行登记。
2、承租方证件号码,填写承租方的组织机构代码或者居民身份证件号码。当纳税标志为对方缴纳时,承租方证件号码必须进行登记。
3、纳税标志,用于界定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由出租方纳税时,选择自己缴纳;由承租方纳税时,选择对方缴纳。
当纳税标志是对方缴纳时,年应纳税额不进行计算。
关于土地税源编号的校验规则说明。
大写字母T+土地所在区划+土地发证年度+土地证书顺序号,组成了完整的土地税源编号。
1、同一纳税人的出租土地税源编号允许重复;
2、同一纳税人的自用土地编号与出租土地编号可以重复;
3、不同纳税人之间的出租土地编号不能重复。
承租土地登记
承租土地登记模块,用于登记纳税人承租使用的应税土地信息。通过本模块还可以查看、修改或者删除已经登记的信息。
本模块不需进行流转,保存后直接生效。
(一)首先是纳税人信息查询。
可以进行税源登记的纳税人范围包括:单位纳税人、个体经营纳税人、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外埠报验登记户、个税扣缴义务人或者受托代征单位。纳税人状态为开业、停业、非正常、报验户或者其他。
如果纳税人的承租土地信息未登记,则承租土地的显示结果为空;如果纳税人的承租土地信息已经登记,则在自动带出已登记的承租土地信息。
(二)承租土地登记
各登记项目的内容解释如下(与自用土地相同的登记项目不再重复介绍):
1、出租方名称,填写出租方的名称或姓名。当纳税标志为对方缴纳时,出租方名称必须进行登记。
2、出租方证件号码,填写出租方的组织机构代码或者居民身份证件号码。当纳税标志为对方缴纳时,出租方证件号码必须进行登记。
3、纳税标志,用于界定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由出租方纳税时,选择对方缴纳;由承租方纳税时,选择自己缴纳。
当纳税标志是对方缴纳时,年应纳税额不进行计算。
关于土地税源编号的校验规则说明。
大写字母T+土地所在区划+土地发证年度+土地证书顺序号,组成了完整的土地税源编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