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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减资的基本操作流程

公司减资条件和程序 公司减资,是指公司资本过剩或亏损严重,根据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依法减少注册资本金的行为。为了切实贯彻资本确定原则,确保交易安全,保护股东和债权人利益,减资要从法律上严加控制。按照资本不变原则,原则上公司的资本是不允许减少的。考虑到一些具体情况我国法律允许减少资本,但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因此,公司减资无论是否造成剩余资 本少于法定标准的情况,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一、从实际情况看,办理公司减资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公司严重亏损,资本总额与其实有资产悬殊过大,公司资本去应有的证明公司资信状况的法律意义,股东也因公司连年亏损得不到应有的回报。 2、原有公司资本过多,形式资本过剩,再保持资本不变,会导致资本在公司中的闲置和浪费,不利于发挥资本效能,另外也增加了分红的负担。 二、公司减资应遵守法定的程序: 1、编制资本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2、股东会决议。该决议内容包括:①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②减资后的股东利益、债权人利益安排;③有关修改章程的事项;④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公司作出减资决议时,应注意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3、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 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4、变更登记。 减资的具体方法有: ①减少出资总额,同时改变原出资比例; ②以不改变出资比例为前提,减少各股东出资。 在实际操作中,上述两种减资方法可混合使用。公司减资的基本操作流程 1、公司召开股东会决定减资;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自股东会决定减资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4、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 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5、对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进行验资; 6、收集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起草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7、根据其它相关规定,减少注册资本涉及公司章程的修改,应当修改公司章程; 8、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 9、全体股东足额缴纳出资后,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应当同时办理减少实收资本变更登记。 附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五条: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程序,减少后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应当达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并经验资机构验资。   公司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足额缴纳出资和缴纳股款后,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应当同时办理减少实收资本变更登记。 问题:公司当年有几名股东因为离职,进行了股权转让,但是没有受让方,公司就出钱相当于回购了股份,当年没有进行工商登记,而且退股手续存在问题,比方说没有签股权转让协议,没有在退孤单签字等,公司当年已经将退股款给到各股东手里,现在公司做减资, 工商局要求每个股东重新确认,但是他们不愿意重新确认,对于这些股东应该怎么处理呢? 讨论:1、可参考八菱科技案例,涉及相关问题。 2、没有书面转让协议,即便能够证明打款给股东,也不能说明就是退股。只有找原股东确认。 3、如果要求股东退款加利息,理论上是可以这么去做。但是证据收集难度太大。 4、证监会对处理股东纠纷很重视,维稳是大局,要安抚好,没去工商变更责任在企业,企业应当处理好与股东的股权纠纷。按照工商登记条例,1个月之内是要去变更的,如果企业没去变更,工商局对变更不予认可。 结论: 如果退股手续完善,但是当年未作减资的工商变更登记,工商局对于减资行为不予认可,但是根据法院相关判例,公司可以视为其已经不是公司股东,对内效力无误;对外效力存在瑕疵,如果有债务纠纷,退出的股东由于未作工商登记,面临按照股权比例承担偿还债务的义务。如果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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