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鉴定工作实践与探讨..doc

  1. 1、本文档共12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产品质量鉴定工作实践与探讨.

产品质量鉴定工作实践与探讨 浙江方圆检测集团 产品质量鉴定一词从字面上看,可以理解为对产品质量所进行的一切鉴别和判断。但本文所述的产品质量鉴定,是指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于1999年以局长令形式发布的《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所规范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统一管理、专门针对于有质量纠纷的产品而进行的鉴定行为。 适用的产品范围 《办法》中虽未对产品进行明确的规定,但在操作过程中,我们将适用的鉴定对象范围确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所称的产品,即: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不包括建设工程,但包括建设工程中所使用的符合前面所述产品特性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同时根据《办法》第2条规定的“产品质量鉴定是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指定的鉴定组织单位,根据申请人的委托要求,组织专家对质量争议的产品进行调查、分析、判定,出具质量鉴定报告的过程”,适用于质量鉴定的产品还应当局限在“产生质量争议”的范围以内。 产品适用范围的澄清对于产品质量鉴定申请的受理工作来说是有必要的。根据以上的理解,服务质量、建筑工程质量显然不在产品质量鉴定的范畴以内,同时,对于消费者购买以后对质量有疑虑但未与商家交涉并进一步发生争议的产品,显然也不在鉴定申请受理的范围之内。 关于鉴定申请人、受理人和组织单位 在我们的质量鉴定实践过程中,经常有消费者拿着与商家发生质量争议的产品到质检机构提出鉴定申请,很多质检机构由于不熟悉《办法》或对《办法》理解得不深,往往会受理申请并出具相应的报告。但这里实际存在几个方面的问题: 申请人主体资格不具备。 根据《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司法机关、仲裁机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处理产品质量纠纷的有关社会团体、产品质量争议双方当事人有权向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质量鉴定申请。对于该条款,可以理解为提交鉴定的申请人必须是质量争议的双方或者有权处理质量争议的第三方。因此,消费者作为质量争议的单方面,不具备质量鉴定申请资格。 受理人主体资格不具备。 同样地,根据《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只有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以受理质量鉴定申请。质检机构不具备质量鉴定申请的受理资格。 组织单位主体资格不具备。 根据《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指定质量鉴定组织单位承担质量鉴定工作。质量鉴定组织单位可以是质检机构,也可以是科研机构、大专院校或者社会团体。 根据以上条文,质检机构虽然可以作为质量鉴定的组织单位,但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质量鉴定的组织实施,必须经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未经指定的质检机构,不具备质量鉴定组织单位主体资格。 报告无法律效力。 由于各方面主体资格的不具备,且申请、受理、组织程序不符合《办法》要求,将导致鉴定报告无任何法律效力。 那么,实际过程中应当如何处理类似问题呢?我们主张质检机构帮助消费者与商家取得联系,由商家与消费者共同向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注:我省负责质量鉴定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是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监督稽查处)提出鉴定申请。如果商家不同意提出鉴定申请,还可以建议消费者向有责任处理质量争议的有关政府部门(包括各级技术监督系统、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消费者协会等)提出质量申诉,由质量申诉的处理部门向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交鉴定申请。 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受理申请后,会指定有能力的质检机构、科研机构、大专院校或者社会团体作为鉴定组织单位组织实施该项质量鉴定。 在这里,值得探讨的是有关鉴定组织单位的能力问题。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鉴定组织单位的能力判断依据目前还不明确,从操作上来讲,多数会选择有相应产品检测能力的质检机构来从事鉴定的组织实施。但“会检测”不一定代表“会鉴定”。鉴定的组织实施,着重的是对鉴定法规、程序以及产品失效分析相关技术的掌握。一方面,鉴定项目的组织人员不仅应当熟悉相应的产品质量法规和鉴定程序,更重要地,是有能力选择合适的专业技术人员并有渠道邀请到这些人员参与鉴定;另一方面,参与鉴定的技术人员则不仅应当熟悉所鉴定的产品、掌握产品的技术要求以及产品质量失效分析的方法手段,更重要的,还要守法、公正、实事求是;最后,鉴定组织单位还必须有能力监控鉴定组织人员和鉴定技术人员在鉴定工作中的行为,有相应的监督管理规定及日常的监督管理记录。 对于上述这些基本的要求,建议我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能够形成明确的规定作为判断鉴定组织单位能力和指定鉴定组织单位的科学依据,同时,还可以依此对鉴定组织单位的能力状况进行收集、备案、甄别和清理,从而加强我省鉴定组织单位指定工作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关于专家组的组成 关于专家组的组成和人员的确定,《办法》在有关质量鉴定的十六项条款中,以三项条款的篇幅专门对此进行了规定,不可谓不重视不细致。而在具体的

文档评论(0)

fv45ffsjjI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