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地利国际民事诉讼制度概述上探讨与研究..doc

奥地利国际民事诉讼制度概述上探讨与研究..doc

  1. 1、本文档共8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奥地利国际民事诉讼制度概述上探讨与研究.

积分 都是垃圾 撒旦发生发大 水范德萨 发撒旦 奥地利国际民事诉讼制度概述  欧福永 熊之才奥地利联邦商会的维也纳仲裁中心在国际仲裁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它的程序依照其仲裁和调解规则(维也纳规则)进行,维也纳规则与本文的主题,即有关民事诉讼的联邦法是相对的。   根据奥地利宪法的规定,民法和民事诉讼法专属于联邦法(公布于联邦法律公报(Bundesgesetzblatt--BGBl)上),这样规定的后果是司法管辖权法(Jurisdiktionsnorm)规范整个奥地利的民事诉讼案件。民事诉讼法(Zivilprozeβordnung) ——联邦法律,也集中对诉讼问题作了规定。非讼程序由非讼案件法(Auβerstreitgesetz)调整。所有的奥地利法院都是联邦法院。   一、管辖权的种类   司法管辖权法没有列举出哪些种类的案件属奥地利法院管辖。通常,只要案件在有关管辖地的法令条款涉及的范围之内,奥地利法院就有管辖权。而且,只要案件和奥地利有某种联系,奥地利就可行使管辖权。在法令没有规定管辖地的情况下,如果对某个案件奥地利负有国际条约义务应对其行使管辖权或当该案寻求奥地利的域外救济是不可能或不适当时,最高法院必须在奥地利境内指定一个特定的地方做为管辖地。   (一)对诉讼当事人的管辖权   属人管辖权涉及具有标的物管辖权(即对某一类型案件的管辖权)的法院对特定的被告或财产项目行使权力的能力。其职权范围主要由司法管辖权法中的管辖地条款规定。   1.自然人   对自然人可在他们的住所或惯常居所地提起诉讼。“住所”被定义为一个人在该地有住宅并且有在该地居住的明显意图的地方。如果一个人既没有住所也没有惯常居所(在奥地利和其他地方都没有),则无论他们身处何地都可在奥地利对其提起诉讼。   2.法人   对奥地利法人可在其注册住所所在地提起诉讼, 对外国法人则可在其在奥地利境内的常务代表所在区域提起诉讼。   (二)标的物管辖权   在多数情形下,奥地利管辖权的确定不是基于被告人的个人情况,而是基于案件的标的物。   如已证明货物的购买和运输这一事实情况,注册商人可以在他的债务人的营业所所在地对债务人提起诉讼。 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已生效或将生效的地方对与合同有关的事项提起诉讼;一般来说这种诉讼需要书面证据, 但商人们之间就指定何地付款经充分讨论达成一致并做出声明的情况除外。 汇票支付地也是一个合适的管辖地。 其他重要的管辖权种类包括财产索赔的管辖权和侵权的管辖权。   1.财产索赔   根据奥地利法律的规定,涉及到不动产的诉讼只能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对在奥地利境内没有其他的的管辖地的自然人和法人提起的财产索赔之诉,可以在发现他们拥有财产的地方或他们的某个债务人所在地的任何一个法院提出金钱索赔请求,但在奥地利境内的被告财产在整个争议标的中所占的比例很小的情况除外。   2.侵权   死亡、伤害或货物损害的赔偿请求可以在主要事件发生地法院提起。   3.《卢迦诺公约》第3条   虽然奥地利已成为欧盟的成员国,并且已加入《布鲁塞尔公约》, 但它仍然签署并加入了《卢迦诺公约》。《卢迦诺公约》第3条第1款宣称,只能按照公约的规则对在一成员国居住的被告提起诉讼,并规定第3条第2款列出的国家(特别) 管辖条款不适用于这些被告。   (三)地域管辖   1.一般原则   地域管辖条款在司法体制的各个分支中分配诉讼案件。一些重要条款因它们在确立奥地利管辖权中的附加功能而已在前面被提及。   2.地域管辖的转移   如果对有管辖权的法院的反对成功,上级法院得指定另一具有同一标的物管辖权的法院管辖该案。 而且,高等地方法院因具体操作的原因应批准管辖地的转移。 如果在案件审理之前全体当事人一致要求转移管辖地,则法院必须转移案件的管辖权。 如果对同一损害事件的类似索赔请求正在审理之中,即使有一方当事人没有提出转移管辖地的要求,法院也应将案件移交给另一法院。   (四)送达传票或令状   1.邮寄送达   在奥地利送达一般是以邮递方式进行的,在特殊情况下则由法庭书记员或由市政职员送达。这些特殊的送达只能发生在同一法院巡回审判区或市政辖区内。   如果有理由确信收信人的表述有正式根据,但送达却不能到达受送达人,则令状只能存放在邮局或市政管理处。 在这种情况下只能以公告方式送达。被搁置的令状不得不在邮局或市政管理处存放至少两星期,然后再被送回寄件人处。   2.直接送达   根据奥地利法律,不能对当事人或其律师直接送达法律文书。   3.领事或外交途径   对于在奥地利境外的送达,参照条约或该外国关于执行送达的法律规定或国际惯例执行。 如果缺少实施条约的法律,奥地利境外的送达应按照奥地利法院的指令以邮寄方式进行。对享有特权的外国人和国际组织的送达应通过

文档评论(0)

sa1fs5g1xc1I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