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环节教学工作管理规定(暂行)08.1.1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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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环节教学工作管理规定(暂行)08.1.15.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 实践环节教学工作管理规定(暂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实践环节教学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实现应用性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做好实践环节教学工作对保证远程开放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有着特殊重要的意义。为加强“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实践环节教学工作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实践环节教学工作,提高实践环节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章 实践环节教学体系 第二条 实践环节教学体系一般包括课程实践和综合实践两部分,综合实践环节又分为社会实践和毕业设计(论文)。 第三条 课程实践是根据课程教学的要求,在真实或模拟环境下,结合课程内容和社会生活及工作实际情况进行的验证性、基础性或综合性训练,旨在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课程实践能力,为专业学习及专业实践教学打下基础。 理工科类的课程实践一般包括课程实验、课程大作业、项目实训、实践性课程等。 文经科类的课程实践一般包括课程实务、案例分析、课程社会调查、课程大作业、实践性课程等。 具体要求见《浙江广播电视大学课程实践教学工作规范》(附件1)。 第四条 社会实践是根据专业教学的要求,在真实或模拟环境下,结合与专业培养目标密切相关的社会活动,对学生进行的综合性或设计型训练,旨在加强学生对社会的了解,培养和训练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和对专业知识的初步应用能力。 理工科类的社会实践一般包括教学实习、课程设计、生产实习、毕业实习等。 文经科类的社会实践一般包括教学实习、社会调查、毕业实习等。 具体要求见《浙江广播电视大学社会实践教学工作规范》(附件2)。 第五条 毕业设计(论文)是根据专业教学的要求,对学生所学知识和理论进行综合运用的训练,旨在培养学生基本的专业研究意识与素养,提高专业应用能力,重在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的创新意识和专业素质得到有效提升。 理工科类该环节一般包括毕业作业、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 文经科类该环节一般包括毕业作业、毕业论文等。 本科学生必须撰写毕业论文或进行毕业设计,专科学生可撰写毕业作业。具体要求见《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规范》(附件3)。 第六条 各专业实践环节教学安排由专业教学计划、专业教学实施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学实施方案具体规定。 第三章 实践环节教学管理 第七条 中央电大的主要职责 1.统筹规划和部署试点实践环节教学工作,研究并逐步建立各专业实践环节教学体系,制定有关管理制度,对省级电大及试点教学点的实践环节教学工作进行指导、检查与评估,对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进行终审。 2.成立实践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指导省级电大及试点教学点的实践环节教学工作,接受并审定学生提出的实践环节成绩的复审申请。 3.成立专业实践教学指导小组,由专业负责人、专业骨干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参加,负责编制各专业课程实践和综合实践环节教学大纲及实施方案,制定实践教学各环节质量标准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教务处为实践环节教学的常设管理机构。 第八条 省级电大的主要职责 1.根据中央电大有关文件,负责制定浙江电大试点实践环节教学各项实施方案和相关管理制度,部署和落实全区实践环节教学工作,对试点教学点的实践环节教学工作进行指导、检查与评估,对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进行验收。 2.成立实践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指导全区试点实践环节教学工作,接受并审议学生提出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的审议申请。 教务处为实践环节教学的常设管理机构。 第九条 试点教学点负责根据中央电大、浙江电大的部署和有关规定,制定适合当地实际的实践环节教学实施办法,落实实践环节教学工作。 第十条 中央电大、浙江电大要加强对试点教学点实践环节教学的指导和支持服务工作,规范实践环节教学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实践环节教学的管理制度,规范试点教学点的实践环节教学工作,把对试点教学点实践环节教学的指导、管理和支持服务落实在部门和岗位职责中。 第十一条 实践环节教学过程中要求保存的材料、档案(电子稿和文字稿各1份)由试点教学点教务管理部门存档备查,集中统一保管,保管期限为学生毕业后2年,并将材料、档案清单报浙江电大各教学系(部)备案。各试点单位应加强对开放教育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监控和管理,提高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教学质量,规范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各个环节,并统一使用本管理规定附录所列的实践环节管理档案表格。具体要求见《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格式规范说明》(附件4)。 第四章 实践环节教学条件 第十二条 师资配备。各试点单位须根据试点教师配置要求配置实践教学专兼职教师,尤其是能够胜任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工作要求的“双师型”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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