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反淡化问题研究[精选].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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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反淡化问题研究[精选]

驰名商标反淡化问题研究7000 摘要 驰名商标有着无限商机和巨大的经济效益,所以随着市场竞争的愈发激烈,企业对于负载在驰名商标上负载的利益愈发关注。由此也产生了驰名商标淡化行为。对于对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很有研究的必要。从驰名商标的含义及淡化问题的一般理论入手,阐释了驰名商标的概念和认定,论述了驰名商标淡化的表现和危害。对反淡化保护理论进行了论述,回顾了反淡化保护理论的产生和发展,探讨了反淡化保护理论的基本内涵。在此基础上从降低驰名商标的识别度、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妨碍权利人的竞争能力三个方面分析了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的必要。最后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国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的建议,包括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的措施以及我国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的限制两个方面。 前言 驰名商标具有较高的声誉和商业价值,具有十分重要的经济意义。各个企业都看到了品牌后面所带来的巨大商机和利润,投入巨额成本打造自己商标,使得自己的商标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被消费者认知和认同,因而提升企业的竞争力。但是,当商标真正产生较高的辨识度甚至成为驰名商标后,又要面对更大的威胁,那就是商标淡化的问题。随着商品日益增多,商标的作用一再突破其“标示出处”这一被有些学者称为“商标最基本作用”的范围,而渐渐向产品品质保证、广告等功能发展。随着商标作用的扩展,新问题的增多,反淡化的相关保护和措施同时也应运而生。 一、驰名商标的含义及淡化问题 (一)驰名商标的概念和认定 1、驰名商标的概念 驰名商标“well-known mark”最早出现在上世纪早期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中。根据该公约的规定,第一次提出了驰名商标的保护的理念,但缺乏对驰名商标的深入立法规定。纵览各国立法,对于驰名商标的理解也有一定的差别。但总体上,驰名商标通常是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和知名度,代表企业较高竞争能力的商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能够区别于相关产品或服务,以及具体个人或企业的标示。在我国2003年《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中规定了驰名商标的定义:“本规定中的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2、驰名商标的认定 (1)驰名商标认定的程序 关于驰名商标的认定,是由法律规定的专门机关,按照严格的法律程序进行,主要有两种认定方式:一是被动认定,又称事后认定,是在发生商标权纠纷后,有关部门应商标所有人的请求,对其商标是否驰名进行认定。该方式是司法机关认定驰名商标的基本模式,目前被视为国际惯例。《巴黎公约》缔约国对驰名商标的认定,一般也多采用这种形式;二是主动认定,又称事前认定,即在不存在纠纷的情况下,有关部门根据商标所有人的请求,对商标是否驰名进行认定。在我国现行《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中,规定了合乎WTO规则和《巴黎公约》关于驰名商标“被动保护、个案处理”的保护原则, (2)驰名商标认定的标准 至于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在我国《商标法》第14条明确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一)相关公众对商标的知晓程度;(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二)驰名商标淡化的表现和危害 1、驰名商标淡化的含义 从学理上讲,淡化(dilution)一词的英文释义是“稀释”, 我国还没有给商标淡化作出明确的概念解释,而且各学者对商标淡化的理解也不尽相同。驰名商标淡化是指未经驰名商标所有人许可,在不相同、不类似的商品上使用与驰名商标相同或类似的商标,表现为减少、削弱某一驰名商标的识别性和显著性,损害、玷污其商誉的行为。 2、驰名商标淡化的表现 驰名商标淡化有三种表现形式:弱化、丑化和退化。 (1)弱化 指的是无使用权人在与驰名商标不相类似或不相同的商品上使用与驰名商标近似或相同的商标,从而减弱此驰名商标与其相关商品之间的联系的行为。例如一提到“Prada”,立刻就会联想到该商标所标识的商品,此时该商标已经成为该商品优秀品质的保证,但如果有人将其使用在饭店、酒吧等商品或服务上,经历一段时间后,人们再看到该商标时可能不会再联想到“Prada”品牌的皮包或服装了,在此时,商标的识别性已经被明显削弱,造成的损失也是无法挽回的。 (2)丑化 丑化也可以称为污损或玷污,指的是无权使用人在与驰名商标不同类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进而造成该驰名商标的信誉被贬损的行为。在德国的著名案例,“4711”品牌香水被玷污,原因就是污水清理公司的电话就是 4711,而该公司又将 4711 印于污水清理车的车身,因此对该香水的品牌造成了污损、丑化。。华盛顿西区联邦法院就禁止将儿童玩具商标CANDYLAND(儿童乐园)注册为一个色情网站candy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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