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法法条】国家司法考试:民事法法条串讲(二十六).docVIP

【国家赔偿法法条】国家司法考试:民事法法条串讲(二十六).doc

  1. 1、本文档共4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国家赔偿法法条】国家司法考试:民事法法条串讲(二十六)

【国家赔偿法法条】国家司法考试:民事法法条串讲(二十六) 第十三条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第十五条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第十六条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前款所称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 【讲解】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的几种情形。注意:不单是禁止注册,而且也是禁止使用的。 特别注意,第13条两款的区别:第1款规定的是没有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第2款规定的是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它们的禁止权的范围和条件是不一样的。如果是未注册商标,仅仅局限于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上,而如果是注册的驰名商标就可以扩大到不相同或不相类似的商品上。对恶意抢注驰名商标的,驰名商标所有人的撤销权不受5年的限制。 《商标法实施细则》 第6条第2款,商标所有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可以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撤销该企业名称登记。要注意普通商标的保护范围只及于相同、类似之商品、服务,但是驰名商标的保护远远超过了这个范围。 最后,还要注意,第15条涉及到授权的问题,是对代理人和代表人恶意注册商标的规定。第16条涉及到地理标志的问题,一般来说,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不是来源于该地理标志所标志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且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 第十八条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国家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 【讲解】注意,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国家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这是强制代理。 第二十条商标注册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的,应当按商品分类表提出注册申请。 第二十一条注册商标需要在同一类的其他商品上使用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第二十二条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第二十三条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讲解】商标注册申请的原则。 1.第20条规定,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的,应当按照商品分类表提出注册申请。 2.第21条,在其他商品上使用,需要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3.第22条,改变其标志应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4.第23条,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应当提出变更申请。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这几条分别适用不同的形式,注意区别。 第二十四条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依照前款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第二十五条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六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 依照前款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展出其商品的展览会名称、在展出商品上使用该商标的证据、展出日期等证明

文档评论(0)

raojun0013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