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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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河北省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2010-12-30 目?? 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制定和发布 14权利和义务 15适用范围 16工作原则 2组织体系与职责 21组织体系 22领导机构 23指挥机构 24成员单位职责 25现场指挥部 26专家咨询组 27应急救援队伍 28省应急指挥部联席会议 3防备和预警 31防备 32预警 4应急响应 41事故等级 42应急响应程序 5事故信息报送和处理 51事故报告 52事故评估 53指挥与协调 6应急反应行动 61应急反应行动流程图 62污染应急对策 63现场指挥的管理 64救护和医疗 65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66非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67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68新闻发布 69应急终止 610费用汇总、取证和记录 611应急总结报告 612事故应急后评估 7应急保障 71设备保障 72队伍保障 73交通运输保障 74技术保障 75物质保障 76资金保障 8后期处置 81船舶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检测 82污染损害赔偿 83恢复 84污染物处置 85奖励与责任追究 9船舶污染应急区域性协作 10附则 101名词术语 102预案更新 103数量表述 104解释部门 105实施时间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保护我省海域的生态环境和资源,维护生态平衡,防治船舶和港口污染事故损害,保障人身安全和社会公众利益,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2)建立河北省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反应体系,组建应急队伍,配备污染应急设备和器材,控制、降低或消除船舶污染事故损害; (3)保证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工作得到必要保障; (4)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参加的有关国际公约规定的义务,贯彻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河北省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管理办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家船舶污染水域应急预案》、《河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1990年国际油污防备、反应和合作公约》、《经1978年议定书修正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污染海洋公约》、《1992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2001年国际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公约》、《2000年有毒有害物质污染事故防备、反应与合作议定书》等制定本预案。 13制定和发布 河北省船舶污染事故应急体系分为省级、市级、码头级和船舶级四个层次,其中包括特殊海区溢油应急计划《秦皇岛海域船舶溢油应急计划》: (1)《河北省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省级预案,由省政府组织制定并发布实施,报交通运输部备案)。 由中国海事局组织制定的《秦皇岛海域船舶溢油应急计划》,已于2003年11月13日由交通部和省政府联合发布实施。 (2)《秦皇岛市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唐山市京唐港区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和《唐山市曹妃甸港区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沧州市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统称市级预案),分别由秦皇岛、唐山、沧州市政府组织制定并发布实施,报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3)从事船舶污染物接收,船舶清(洗)舱,油料供受,过驳,修造,打捞,拆解,污染危害性货物装箱、充灌,污染清除等作业活动的单位,应当制定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应急预案,并报当地海事部门批准。 (4)港口、码头、装卸站的经营人应当制定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应急预案,并报当地海事部门备案。 14权利和义务 (1)船舶发生污染事故、船舶有关作业单位发现船舶污染事故均应立即向当地污染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和海事部门报告,启动应急预案紧急应对;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船舶和港口污染险情或事故时,均有义务尽快向当地污染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和海事部门报告。 (2)发生船舶污染事故或者船舶沉没,可能造成河北海域污染的,沿海市级以上政府、海事部门根据应急处置的需要,可以征用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的船舶和防治污染设施、设备、器材以及其他物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被征用的船舶和防治污染设施、设备、器材以及其他物资使用完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当及时返还。船舶和防治污染设施、设备、器材以及其他物资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3)涉海经济开发单位和个人应配备相应的污染应急反应设备、器材,制定并实施相应的污染防范措施。 15适用范围 151适用于河北海域内发生的下列船舶污染事故的应急反应工作: (1)河北海域内发生的重大船舶污染事故; (2)超出事发地市级预案处置范围或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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