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在线从美国霍华德老太太当庭作证老死浅析我国证人作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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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在线从美国霍华德老太太当庭作证老死浅析我国证人作证.

A thesis submitted to XXX in partial fulfillment of the requirement for the degree of Master of Engineering 从美国霍华德老太太当庭作证老死浅析我国证人作证   冯其江   证人作证问题一直是困扰我国司法的一个老大难问题。证人不愿作证、不敢作证、不出庭作证而以书面证言代替、出于一方当事人请求而作伪证等问题是我们在司法实践中经常所遇到的主要问题。在文明法治社会,公民作证是较自然、很平常的事情。美国76岁的霍华德太太坐轮椅前来为与已不相关的房屋租赁纠纷一案作证而自然死亡于美国底特律地方法庭上,①这一事件从一侧面说明了国外证人的社会责任感、个人诚实感及其法律意识。然而在我们国家,证人作证很难、出庭作证更难,这与证人的文化素养、道德素养有关,也与社会风气、文明程度有关,更与国家的法律制度、立法与司法现状有关。归根结底,还是我国缺少相应的证人作证的证据制度 。证人作证制度涉及证人的范围、证人证言的形式、证人的保护、伪证的追究、证人出庭相关费用的支付等诸多问题。下面谈谈笔者的粗浅看法,以求教于同仁。   一、证人的概念与范围。   我国的三大诉讼法都把证人证言作为证据之一,但对什么是证人及证人证言没有明确定义。 一般认为,所谓证人是指知晓案件情况并在庭审或诉讼过程中向司法机关提供证词的人。证人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向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即是证人证言。证人在不同的国家,范围有所不同,在英美法系国家,证人的范围是广泛的,包括鉴定人,甚至当事人、甚至精神病人。大陆法系国家,证人的范围要窄一些,不包括鉴定人、当事人。在我国,证人的范围是广泛的,虽然类似于大陆法系国家也不包括鉴定人与当事人,但包括有关单位,除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自然人之外,公民皆可作为证人。“尽管在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年幼的人只要具备辨别是非和正确表达的能力,其作证资格不受限制”②。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在同其智力、年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范围内作为证人,与当事人有特殊关系的亲威、朋友也可以作为证人。证人可就其耳闻目睹的案件事实作证,也可转述他人告知的案情。既可就有关的事实作证,亦可就有关的法律、政策问题,或其他专门性问题谈论自己的见解。法官出于案件的需要,就某些专门性问题走访、调查、咨询有关单位或个人并形成调查笔录,(这种调查笔录是证人证言的形式之一,对案件的裁判有重要影响。)在这里,被走访的单位或个人,也是广义上的证人;此外,诉讼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中涉及的单位或个人,从一定角度讲也是证人,二者是间接的证人。诉讼当事人直接带到法庭的证人及法庭正式传唤的证人,是直接的证人。总之,我国证人范围较广,证人作证形式多样,证人证言也有许多的不稳定性和不可靠性,特别需要法官加以判断与裁量。   二、证人作证形式及其规范化。   我国民诉法第70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作证义务。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作证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开庭审理的若干规定》第25条2款中规定: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其所提交的书面证言应当当庭宣读。当事人自己调查取得的证人证言,由当事人宣读后提交法庭,对方当事人可以质询,人民法院调查取得的证人证言,由书记员宣读,双方当事人可以质询。可见我国对证人以出庭作证为原则,以书面证言为例外。证人的庭审证词、当事人自己调查取得的证人证言、人民法院调查取得的证人证言等都是证人证言的合法形式。 第一,庭审证词。证人在庭审中的证人证言体现了诉讼中的直接、言词原则。证人在庄严的法庭上就有关案件事实的进行陈述并接受法官与当事人双方询问、质询,有利于澄清事实,便于案件的正确裁判。我国刑诉法第55条第2款,民诉法第66条对庭审证词的质证、认证及作为证据采纳已有所要求。关键是如何贯彻落实的问题。实践中,法官的随意性很大,有的未经质证,有的询问、质证繁琐,没有证据规则,没有询问规则。这需要在新的证据法中加以完善,本文限于篇幅不再多述。法官在询问之前,国外的通例是进行证人宣誓制度,目的是强化证人的责任心、义务感,从程序上促使其如实作证。其实,我国没有必要仿效,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庭审提纲》要求审判长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及作伪证的责任之规定已很好的体现了这一精神,只不过需要强调的是原话③常被审判长或主审法官省略了,实践中经常以一句“作证是公民义务,作伪证要负法律责任”而简化了,为了达到类似宣誓的效果,原话还是不要省略。第二,自书证词。由于证人文化差异很大,有的自书证词辞不达意,不能准确反映证人真实意思表示。对自书证词可从以下几方面完善: 1.提供证人身份证明与证据来源,以便进一步核实。2.附带提供自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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