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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施工管理合同中索赔与反索赔.
浅析施工管理合同中索赔与反索赔
董婷婷 邯大高速公路S1合同项目部
摘要:
在招标工程建设中,无论是业主还是承包商,合同管理均处于工程建设管理的核心地位,而索赔和反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目前市场经济条件下索赔与反索赔是合同管理中的必然产物。通过摸索和总结,人们意识到加强合同管理是改革和发展的非常重要的一环。因此,在客观上索赔与反索赔产生的重要意义还在于两者的对立统一,促进了甲、乙双方的业务管理水平。
关键词: 索赔 反索赔
1 绪论
随着我国工程建设体制的改革,特别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工程建设日益走向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不仅出现了工程单位跨地区、跨系统、跨行业竞争承揽工程,而且引入了国际承包商参与国内工程建设。通过实践和总结,逐步意识到合同管理是改革和发展的必由之路,特别是正确认识国际工程的索赔,不仅使我们作为业主能管理好工程,维护好国家利益,而且有助于我们作为承包商在国际工程市场上通过正常的合同管理手段保护和争取自身的经济利益。
2 索赔与反索赔在合同管理中的作用和意义
我国目前的建筑市场走向招标承包竞争机制的时间还不长,无论是甲方或监理还是乙方,对合同的编制和管理经验均不够丰富,再加上行政性法规还不够健全,对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索赔和反索赔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某种程度上还简单地把其视为无力纠缠和争利.但随着我国参与国际工程项目的增多和国际通用的合同条件一《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的研究和实践以及国内的部分大型建设项目实施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按国际惯例实行公开招标后,索赔管理显得非常重要,FIDIC合同条件具体规定了进行索赔的条件、程序和要求,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在国内的建筑业也产生了重大影响和实践性的突破.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也专门提出了责任划分和赔偿条款,这些都为规范索赔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实践证明,双方的索赔都是严格合同管理的一项有效保障措施,没有索赔管理,实际上就是允许一方偏离或不执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而又不承担责任,因此索赔和反索赔是双方保证合同顺利实施的正当权力,是落实和调整施工合同当事人权力义务关系的有效手段.同时由此而在客观上产生的重要意义还在于,索赔和反索赔的对立统一,促进了甲、乙双方的业务管理水平和按经济规律沿法制化轨道实施工程建设。
首先,有利于管理和信息研究.索赔和反索赔证据的成立,必须具备真实性、全面性、及时性和符合特定条件,这就有赖于完整的基础资料,如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文件及附件、各种签约、工程图纸、技术规范、施工组织设计、会议纪要、施工现场有关文件、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国家物价和工资指数及法律、法令、政策文件、材料进场凭据等,都必须认真系统地收集积累,任何一方由于信息管理不善,都会错失有效的索赔和反索赔。
其次,有利于按基本建设程序和工程建设管理规律施工.实际工作中,“三边”工程、政绩工程、献礼工程、拍脑袋计划等不按基本建设程序和工程建设管理规律组织建设的现象屡见不鲜,极易为索赔打下伏笔,因此行政主管部门认真研究索赔管理,依法行政,走合理程序,本身就是反索赔的重要前提。
其三,有利于强化施工现场管理者把合同管理始终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的意识,增强危机感和责任感,克服合同签订阶段对合同斟字酌句,合同实施阶段把合同打入冷宫的倾向。
3 索赔与反索赔的定义
3.1 索赔的概念
索赔是当事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根据法律、合同规定及惯例,对并非由于自己的过错,而是由于合同对方应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损失后,向对方提出补偿要求的过程。在建设过程的各个阶段,都有可能发生索赔,但在施工阶段的索赔发生较多。
索赔是指合同双方向对方提出的索赔,既包括承包人向业主的索赔,也包括业主向承包人的索赔。
对施工合同双方来说,索赔是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的权利,它与合同条件中双方的合同责任一样,构成严密的合同制约关系。
索赔有较广泛的含义,可以概括为如下三个方面;
一方违约使另一方蒙受损失,受损方向对方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
发生应由业主承担责任的特殊风险或遇到不利自然条件等情况,使承包人蒙受较大损失而向业主提出赔偿损失要求;
承包人本人应当获得的正当利益,由于没能及时得到监理工程师的确认和业主应给予的支付,应以正当函件向业主索赔。
3.2 反索赔的概念
所谓反索赔即是发包人的索赔,按《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合同通用条款规定,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眼的工期竣工,或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或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发生错误而给发包人造成损失时,发包人也按可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提出索赔,又称为反索赔。
4 索赔的分析
目前在国际建筑市场上索赔和反索赔不仅是维护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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