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题计划表.docVIP

  1. 1、本文档共2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选题计划表

附表三: 太原理工大学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 选题计划表 研究生姓名:  崔剑荣 指导教师: 朱志宏   专 业: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所属院(所): 政法学院 2011年 4 月 13 日 研究生姓名 崔剑荣 专 业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导师姓名 朱志宏 研究方向 毕业论文题目 罗斯直觉主义伦理学研究 论文类型 理论研究 应用研究 用于生产 其它 √ 选题目的和意义: 1903年G.E.摩尔(以下简称摩尔)出版了划时代的伦理学名著《伦理学原理》(Principia Ethical),标志着在西方两千多年中占统治地位的规范伦理学被打开了一个缺口,被西方伦理学界称之为本世纪英国伦理学史上的一次“哥白尼式的革命”。 以摩尔为开端,包括普里查德(H.A.Prichard,1871.1947)、罗斯(W.D.Ross,1877一1971)等为代表的直觉主义(intuitionism)在20世纪初引起了广泛的反响,构成了元伦理学发展的重要阶段。 摩尔、普里查德、罗斯虽然同属直觉主义流派,但他们的理论有很大的不同。摩尔从“善的”一般价值角度来考虑伦理学问题,因而学术界把摩尔的伦理学称为“价值论直觉主义”。而普里查德、罗斯认为伦理学的核心范畴不是“善”或“善性”等道德价值概念,而是“责任、“义务”、“正当”等道德义务范畴,所以学术界把他们称为“义务论直觉主义”。 罗斯是一个过渡的人物。他的伦理思想不但修正了普里查德的极端义务论,并在批判的基础上调和了普里查德的义务论与摩尔价值论之间的理论分歧,罗斯在他著名的《正当与善》(1930)一书中提出了一种多元的规范伦理学理论来解决功利主义和康德的义务论无法解决的问题,这就是他的“显见义务论”。 罗斯作为一个直觉主义学派的集大成者,他的伦理思想在国外研究的比较多,而在国内研究得比较少,尤其是专门研究罗斯伦理思想的文献就更少了。在国内,学者对摩尔的伦理思想有一些研究,但对同为直觉主义学派的罗斯的伦理思想研究得非常少,基本上是在研究摩尔的时候顺便带过。笔者 在阅读他的两本伦理学专著《正当与善》(The Right and the Good,1930)、《伦理学基础》(Foundations of Ethics,1939)的基础上,基于自身的兴 趣并结合国内外的相关文献对他的伦理思想进行一些粗浅的研究。以期对他的义务论直觉主义伦理思想有更深的认识,以便为我国元伦理学研究提供一定的参考。 国内外研究动态: 国内学者研究罗斯伦理思想的文献主要有如下一些: (1)万俊人(1988)著《现代西方伦理学史》(上卷) 在该书第二篇第五章直觉主义伦理学中,对罗斯的伦理思想进行了叙述并评析。他指出罗斯的直觉主义伦理学基本上是倾向义务论的。罗斯之前的摩把“善”看作是伦理学的基本概念;普里查得把“义务”、“正当”等概念视为伦理学的本原,并完全把义务、责任、正当等范畴与善、善性分割开来,并否认他们之间的联系,强调其区别。罗斯大胆修正了普里查德极端义务论,他把正当或义务、一般的善、道德上的善共同作为伦理学中的三个最主要的概念,以此调和摩尔价值论与普里查德的义务论之间的理论分歧,创立了一种“温和的义务论直觉主义伦理学”。该书较全面的评述了罗斯的伦理思想。但作者并没有就罗斯的“显见义务论”提出的背景进行深入的探索,因而也就不能对该理论的意义进行进一步的探讨。 (2)孙伟平(2004)年著《伦理学之后——现代西方元伦理学思想》 在该书第二章第三节中分四部分对罗斯的伦理思想进行了介绍。分别是:1.伦理学的研究对象和方式2.两类基本道德概念:“善”与“正当”3.“正当及其基础”4.基本道德原则的自明性。在对道德原则之间的矛盾和冲突的问题上,摩尔、普里查德、罗斯的回答各不相同。对于这一难题,摩尔遵循的是功利主义的原则,即凡是能产生最好结果(“产生最大量的可能的快乐”)的原则就是应该遵循的原则,但此原则在实际运用过程中往往遭受非议。该书简略地对罗斯的伦理思想进行了介绍,但较少对其进行评价。 (3)向敬德(2006年)著《西方元伦理学》。作者在该书第六章直觉主义的内部分歧中通过对罗斯的两本著作《正当与善》和《伦理学基础》的解读,着重阐述了罗斯的伦理思想与摩尔及普里查德伦理思想的异同,指出罗斯和普里查德把“正当,或“义务,,视为伦理学的核心概念,从而在他们的伦理学理论与摩尔的价值论直觉主义伦理学之间划出了一条界线。该书从原著出发对罗斯的伦理思想进行了评述。 (4)李爱国(西南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该作者认为罗斯的伦理思想基本上是倾向于义务论,但他的义务论与康德等人的义务论不同。康德 等人的义务论侧重于寻求道德

文档评论(0)

lunwen1978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