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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税等级考试稽查中级实务题1
稽查中级实务题
1、资料:
某市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业务为生产销售高尔夫球具,200年度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期初库存外购已税杆身、杆身、握把共300万元。本期外购已税杆身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价款2400万元、增值税额408万元,已验收入库;
(2)生产领用外购杆身、握把2500万元,其他生产费用978万元;
(3)批发销售A套杆5000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销售额6000万元;零售B套杆2000套,开具普通发票,取得销售收入2340万元,上述AB套干成本均为4000元/套;
(4)2008年12月30日转让自有技术所有权取得销售收入700万元,支付转让费用等支出5万元。
(5)发生产品销售费用820万元(其中广告费用500万元)、财务费用270万元、管理费用940万元(其中含业务招待费用35万元)
(6)7月发生火灾损失库存的外购杆身30万元(不含增值税额),已经税务机关批准扣除;10月取得保险公司赔款5万元;
(7)取得2006年投资的深圳某公司红利收入,金额为38万元。
(注:高尔夫球具的消费税税率10%,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要求:
(1)根据下列资料,分别计算该企业200年应缴纳的;
()200年度该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答案]?(1)增值税
销项税额=[6000+2340/(1+17%)]×17%=1360(万元)
进项税额=408-30×17%=402.9(万元)
应缴纳增值税额=1360—402.9=957.1(万元)
(2)消费税
应缴纳消费税额=[6000+2340/(1+17%)]×10%-2500×10%=550(万元)
()应扣除产品销售成本=(5000+2000)×0.4=2800(万元)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35×60%=21万元,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五=[6000+2340/(1+17%)]×0.5%=40,只能扣21万元
广告费扣除限额=[6000+2340/(1+17%)]×15%=1200万元,实际发生500万,准予按发生额全扣。
()应扣除的费用=820+270+940-35+21=2016(万元)
()营业外支出=30×(1+17%)-5=30.1(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6000+2340/(1+17%)+(700-5)+38-550-2800-2016-30.1-500-38=(万元)
转让技术所得700-5=695万元,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
分回的红利收入,属于免税收入范围。
()2008年度企业共计应缴企业所得税= [-(695-500)]×25%+(695-500)×25%×50%= 613.30+24.38=6.35(万元)
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复印了该企业部分账簿资料,并由该企业财务人员在复印件上写明了“与原件核对无误,原件存于我处”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和财务人员签章,作为书证。
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发现该企业有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并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收入的迹象,为避免国家税款流失,经市国税局局长批准,检查人员持由市国税局长签发的《查封(扣押)证》依法采取了查封、扣押其商品、货物及其他财产的税收保全措施。执行查封、扣押工作由王方、张正负责,他们通知该企业的仓库保管人员到场,查封了该企业的部分库存产成品,根据查封物品填制了《查封商品、货物、及其他财产清单》,并加贴封条。对这部分查封物品,稽查人员指令该企业负责保管。
检查人员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规定和要求制作了《税务稽查工作底稿》,记录案件事实,归集相关证据材料,并签字、注明日期。
7月12日,检查结束,检查人员整理案件资料,制作了《税务稽查报告》,认定该企业在账簿上不列收入,已构成偷税,作出补缴增值税50000元,拟处以偷税数额百分之五十的罚款25000元,并对其未按规定开具发票处以罚款9000元的处理意见,提交审理科审理。
审理科对《税务稽查报告》及案件证据资料进行了审查,于7月30日审理完毕,提出了同意《税务稽查报告》的意见。7月31日,审理科制作了《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送达纳税人,并取得了相应的《税务文书送达回证》,该企业于8月3日向稽查局书面提出听证申请。稽查局决定在8月22日举行听证会,局长书面授权检查组长王方主持听证会,于8月20日向该企业送达了《税务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通知企业于到市稽查局会议室举行听证。经过听证,双方对偷税认定的事实和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无异议,但对未开发票处以罚款提出异议,稽查局未予采纳。
8月23日,审理科制作了《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并报稽查局长批准,分别要求纳税人10日内缴纳税款和罚款。
8月24日,审理科将《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交执行科签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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