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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保险欺诈的预防与识别解读
第8章 汽车保险欺诈的预防与识别 主讲教师 孙 丽 案例 第二天,客户到4S店处理事故,查勘人员做了详细的询问笔录。在回答问题时,客户表情很不自然,回答一句话要思考半天。做完笔录后,查勘人员第二次查勘了事故第一现场,结果一点血的痕迹也没找到,询问在附近农田干活的人,都不知道昨晚这里曾经翻过车。拨打110电话查询该车是否有报案记录,未果。 在调查遇到困难后,转为与出险地派出所联系。派出所工作人员说他们接到过报案,事故车主兄弟两个,每人买了一辆车,因家庭琐事发生殴打,互相把对方的车给砸了。找到车主父亲后,证实了这一事故经过。 案例 案发后,汽修厂两名“代撞手”交代了“车祸”经过:汽修人员拿到邓小姐的车后,便自导自演了一场“车祸”:先将车子径直撞到电线杆上,然后报警,企图拿到警方的事故处理单,向保险公司索赔。谁知,他们的伎俩被警方当场识破。目前,检察机关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对两人进行了起诉。两人交代,客户的汽车经常被他们当作骗保挣钱的工具,对车实施“故意伤害”后,可以赚取保险公司理赔额和实际修理费用之间的差额。 案例 案例 本次事故的标的车有套牌嫌疑,予以拒赔。 本案评析:一些从事个体经营的车主,往往拥有多辆营运车辆。有人为了降低成本,在购买汽车保险时,往往将型号相同的多辆汽车只以一辆车的身份投保。在车辆使用过程中,一旦未投保的汽车发生事故导致了损失,他们一般是首先更换车牌照,VIN事先已经将车架号做了更改。因此,查勘人员在查勘过程中,一定要仔细辨认汽车的VIN码(可以采取多处辨认对比法)、车辆结构的细节特征等,准确界定标的车的真实身份。 案例 案例分析 案例 案例 案例分析 请大家思考、讨论: 肇事逃逸、事后索赔是否拒赔? 案例 案例分析 A保险公司某支公司承保的一台小松挖掘机,在处理垃圾时造成前油缸受损,事故损失约为8万元。 查勘人员在查勘过程中了解到,该车是一年前在外地购买的,新车购置价高达100多万元。他们感觉此车的购买应该属于由银行分期付款方式交款的,肯定会购买保险。 经过核实,该车确实在B保险公司异地支公司投保了车损险及三者险;而在A保险-公司本地支公司投保了为期三个月的车损险、三者险、不计免赔险及玻璃单独破碎险等险种。该车出险之后,被保险人分别向A保险公司及B保险公司同时报案。 请问该情况是否赔付?为什么? 请思考 根据保险条款第28条的约定:被保险机动车重复保险的,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与各保险合同保险金额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A保险公司经过调查取证,确认,被保险人已就本次事故在B保险公司索赔,遂找到保户做说服工作,最后保户放弃了索赔。 (11)顶替他人、冒充索赔 是指汽车出险后,造成了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但由于某些原因,被保险人根本没有资格向保险公司索赔。但他在索赔时,却隐瞒了这些真实的原因,而是改换成为了有资格索取赔款的“理由”,以骗取保险公司的赔付。 8.3 汽车保险欺诈的主要表现形式 第8章 汽车保险欺诈的预防与识别 (12)内外勾结、狼狈为奸 是指保险公司内部的相关工作人员与汽车修理厂相互勾结,利用保户因为发生小事故造成轻微损伤的标的车,通过再次碰撞的方式扩大损失;或者利用车主虽然投保了车损险,但只是前来进行例行维护的汽车进行故意碰撞,以此相互勾结,骗取保险公司的高额赔偿。 8.3 汽车保险欺诈的主要表现形式 第8章 汽车保险欺诈的预防与识别 李先生打算周末带家人自驾游,出游前他告诉常驻4S店的保险公司定损员,说自己的汽车有点小刮蹭,希望能通过所购买的“车身划痕险”将车子修好,同时请4S店将车进行一次全面维护。保险公司定损员、汽车修理厂维修人员均非常爽快地答应了。 李先生将车开到修理厂后,应保险公司定损员的要求,将自己的行车证、驾驶证、身份证复印件、机动车保险卡等留下,放心地离去了。两天之后,他的同事在该家汽车修理厂修车时,发现他的车被撞得惨不忍睹。李先生闻讯赶到修理厂,发现只是经过短短的两天,自己的爱车已经面目全非:前保险杠、前翼子板被撞得严重损坏;前照灯破碎;发动机罩变形……李先生找到修理厂讨要说法。 这时,李先生又震惊地发现,自己的汽车,原本行驶记录一向良好,却突然多出了一张由交警出具,自己应该承担全责的《事故责任认定书》。 细查得知:李先生的车送到修理厂后,当晚就被维修工开上了公路,与一辆同在这家保险公司承保的小客车发生“追尾”。经交警认定,李先生的车承担全责,负责两车的维修费用。 请问该情况是否赔付?为什么? 请思考 利用车主投保了车损险,将他们前来维修的故障车偷偷开出,实施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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