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伟评论死刑复核用法治原则给生命留下最后希望.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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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伟评论死刑复核用法治原则给生命留下最后希望

孙中伟律师评论:死刑复核中用法治原则给生命留下最后希望 孙中伟律师事务所 /北京死刑辩护律师网 /孙中伟死刑辩护网 转 作者:童之伟 【中伟律师评论】希望最高人民法院不要让死刑复核流于形式。 重庆“打黑除恶”取得了很大成功,尤其是从公安队伍中挖出了那么多害虫,让人赞叹。从媒体披露的情况看,有几个被告人罪行十分严重,死刑罪有应得。但是否应立即执行,他们的辩护律师和检控方的意见对立。据我所知,民众和法学人士的看法也不一样。 刘瑜曾写,检验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有一个过硬的指标,那就是看它的“敌人”(如关塔那摩的囚犯)落到它手里后,其权利有没有得到保护。坏人的人权,如黑恶团体老大的司法人权,与我们每个人的权利一样,同等重要。为坏人的合法权利说话是必要的。 我觉得,重庆一审和二审法院在“打黑除恶”运动开展以来,在适用法律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对有关被告人的定罪和量刑。我愿就这类案件谈一些宪法学方面的浅见,供最高院承办案件的法官复核时参考。 复核关键:适用刑事法是否守宪 最高院发现下级法院不守宪法时,有权力也有义务提出并要求其改正 现在最高院复核的死刑是否被核准立即执行,法律、法学界应高度关注:一则人命关天,二来,复核结果会对全国“打黑”产生深远影响。 最高院的复核内容,涉及定罪是否准确,量刑是否适当,审判程序是否合法等诸多内容,但不妨简约概括为:看一审、二审法院适用刑事法是否正确。 复核死刑,不能回避极为重要的问题:用什么标准衡量法院适用刑事法正确与否?答案是:宪法的规定和精神。各级法院审理刑事案件时“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如违背,其判决就有宪法瑕疵。 对有宪法瑕疵的判决,最高院该如何处置?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属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但包括最高法在内,各级法院都没有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但是,最高院发现下级法院不守宪法时,有权力也有义务提出并要求其改正。只不过,这里的根据是宪法第127条的规定,最高院要监督地方各级法院的审判工作,并未侵犯属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 若下级法院明显未遵守宪法,最高院可以认定事实不清楚或适用法律不正确等理由,既不用提及“宪法”二字,也不需表明自己对宪法相关条款的理解,将有关案件发回下级法院重审。当然,如最高院对于自己的处置是否合宪合法没有把握,应依法向全国人大常委会请示。 最高院不应快速核准死刑 国家不是杀人机器,没必要在剥夺人的生命方面表现得特别有效率 司法权威关乎社会的长治久安,法院裁判案件,最高法做死刑复核,均不应以牺牲审判独立为代价对其他机构做政治性配合,包括在办案速度上。 许多国家尊重生命的方式是废除死刑。我国还不宜完全废除死刑,但确立了限制和减少死刑的刑事司法政策,而且已初见成效。法院适用刑法剥夺人的生命应慎重。严格按审判和复核程序办案固然是慎重,完成这个过程花费时间的多少,也是衡量是否慎重的重要指标。有些死刑案件,审判、复核程序走得太快,不仅体现不出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精神,甚至给人造成生命没足够价值的感觉。 在尚未废除死刑的其他法治国家或地区,死刑案件从终审定案到死刑犯被实际执行,耗时三五年是常事。毕竟,国家不是杀人机器,没必要在剥夺人的生命方面表现得特别有效率。快速审判和核准死刑案件有损我国的国际形象,也减损了死刑制度的正义性。如刘涌案,最高法组织合议庭送法上门再审,当年12月18日开庭,4天后对刘涌案经再审后作出判决,判决2小时后即执行完毕,送殡仪馆火化。这种审判,给人按既定方针办,追求快速走完法定程序的感觉。郑筱萸案、福建南平屠童案等案件,复核速度之快,也是超乎法学人士的预料,以致某些案件的凶手可能是否精神病人的疑问,在部分公民内心挥之不去。聂树斌案那样的疑似冤案,如法院能缓几个月或几年核准和执行,大都可能避免。 “运动式执法”难免偏离常规 重庆“打黑除恶”取得了很多积极成果,但只见侦检审三者合作,少见它们依法相互监督制约“运动式执法”中,司法机关认定事实和定罪量刑,会非常不利于犯罪嫌疑人或刑事被告。“运动式执法”造成的气氛,甚至使法律、法学界公开讨论一下这些问题都很难。 自由地评论法院的判决,是司法民主的最基本内容,也是社会应当为法院正确适用法律提供的必要外部环境。当学者只能做定向评论,“运动式执法”对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危害就更大。 我国现在有些地方执行法律,仍然具有“运动执法”的几乎全部特征。重庆“打黑除恶”取得了很多积极成果,但从执法方式上看,却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复制1983年“严打”模式的结果:成立市“打黑除恶”领导小组,进行普遍动员,大规模集中抓捕了3608名涉黑嫌疑人,成立了329个专案组,大量征用临时场所关押犯罪嫌疑人,只见侦检审三者合作,少见它们依法相互监督制约等。 所以,最高院复核“运动状态”下判处的死刑,尤应严格把关。最高院在复核重庆高院报请复核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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