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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做好人大宣传工作的几点思考
对进一步做好人大宣传工作的几点思考
一、宣传内容要充分反映社会热点、民生焦点和群众关注点,防止群众“冷漠情绪”的发生
人们普遍认为人大新闻宣传有着“富矿”一般的资源,可宣传的内容很多。但由于长期来受宣传理念、报道规格、宣传模式等因素的影响,我们在做人大新闻宣传工作时,更多的时候,主要是把我们想要宣传的内容一厢情愿地推给群众,而忽略了群众的诉求,不知道群众需要什么,关注什么,对他们的需要回应不够,这就带来了很多群众对人大工作的不了解甚至是误解。因此,我们有必要问问自己,我们的工作做得到底够不够,细不细,有没有关注群众的需求,有没有抓住群众的“眼球”。
那么,到底应该向群众宣传人大工作的哪些方面呢?我们不妨结合地方人大新闻宣传工作的实际,在以下几个方面做些探讨:一是今后在对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常委会会议进行报道时,能否在做好程序性报道的基础上,切实做好重大选题的深度报道,能否考虑对一些代表团团组会议或分组审议会议进行直播或者纵深性报道,提高开放水平,突出反映代表的审议意见,尤其是在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的前提下,可否把代表不同的意见建议甚至一些批评性的意见建议报道出去,这样做效果会不会更好。二是在对地方立法工作的报道过程中,除了公布法规、条例全文之外,是不是还可以对法律法规从提出议案、草案起草、立法调研到分组审议的全过程进行宣传报道;可否对群众特别关注的法律草案的立法必要性和立法宗旨,由法律专家或资深人士进行深入解读,对审议过程进行突出报道;可否将群众对法律草案的有代表性的意见建议也报道出去,并由专家进行回复。去年我省人大常委会在对《吉林省促进就业条例》进行宣传报道时,召开了我省首次立法听证会,并进行了全景式报道,应该说是一次很好的实践,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三是在对监督工作的报道过程中,可否依据监督法的要求,在增加监督工作透明度上做一些大胆的尝试。比如,在对执法检查工作和专题调研活动进行报道过程中,可否在制定监督工作计划时,就利用媒体把拟列入监督工作计划中的监督项目、监督目的、监督重点、具体时间列出来,听听群众的意见,看看群众希望人大对哪些工作进行监督,怎样监督,取得什么样的效果。这样的话,我们就把群众对监督工作的关注提前到了监督计划制定阶段,越早引起群众共鸣,宣传效果就会越好。对涉及环保、教育、住房、医疗等群众特别关注的领域进行执法检查或专题调研时,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执法检查报告、专题调研报告和审议意见以及相关部门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这样做的话,对监督工作的宣传就做到了有始有终、有血有肉、重点突出、层次分明,实现了高度关注民意、充分汇聚民智、广泛凝聚共识,取得较好的宣传效果。关键还是要转变宣传观念,从群众的客观需要出发,以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最想要的角度确定我们的宣传内容,群众想要什么,我们给什么,尊重宣传规律,不把群众仅当听众和观众,要把他们作为人大宣传工作的主体和参与者,充分倾听群众意见,形成良性互动、共同促进的新格局。
二、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捕捉有利时机进行最有效的宣传
先来说说选好宣传时机的问题。时机掌握的好不好对宣传效果的好坏,应该说有很大的影响。我认为给好的宣传时机做一个准确的界定比较困难,倒不如用一个标准来衡量,那就是,什么时候宣传最能吸引广大群众注意,引发广大群众关注,那什么时候就是好时机。拿对法律、法规的宣传为例。第一、可以充分利用常委会审议法律、法规草案这一宣传法律的最佳时机,对法律、法规制定的全过程进行宣传报道,使社会各个方面正确理解法律、法规,避免法律、法规出台后的误读,使法律草案、法规草案的审议过程成为引导社会舆论、凝聚各方共识、普及法律知识的过程。第二,要紧跟社会舆情的新变化,在出现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时,有针对性地对法律、法规开展宣传。当社会出现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时,大众的注意力已经不需要我们宣传工作者刻意制造氛围来吸引了,因为热点问题本身就已经为我们的宣传工作营造了足够的氛围,应该说当出现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时,正是我们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普及法律知识的“良机”。比如,前段时间发生的“杭州飙车撞死大学生案”,将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自然吸引到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关注上,紧接着掀起的全国范围内打击酒后驾驶专项整治行动,更是让人们对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望眼欲穿,急于了解有关方面知识,应该说这个时机就是我们宣传与道路交通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大好时机。比如我省新近制订的《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新修订的《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都可以利用这个时机大做文章。关键还是在于我们人大新闻宣传工作者要有这种重视舆情变化的意识,要有捕捉社会热点的能力,将宣传时机的选择作为一种艺术去研究,去探索。
再来谈谈用好宣传媒介的问题。对这方面的问题我有以下几点思考:第一,在对纸质媒体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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