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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客运.docVIP

(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客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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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客运

交通执法案件处理 卷 宗 立案号:闽龙高交执(2013)立字第187001号 当事人: 赵七 案由:赵七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案 执法机关:省交通执法总队龙岩高速公路支队一大队 案件经办人员:王**、黄** 结案时间: 2013年1月 3日 交通执法案件处理目录 序号 文 书 名 称 份数 页码 1 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 1 1 2 交通执法案件审批表 1 2-3 3 交通执法现场笔录 询问笔录 1 14 6 交通行政处罚告知书 1 15 7 交通行政处罚执行票据 1 16 8 交通行政处理结案报告 1 17 9 交通执法强制措施文书 5 18-22 10 其他文书 被询问人身份证复件、行驶证复印件、包车联系名片、运费票据复印件、现场照片、当场缴纳罚款申请书等 ** ** 结案时间:2013年月日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 执法人员所在单位 省交通执法总队龙岩高速公路支队一大队 福建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龙岩高速公路支队一大队 (盖章) 2013年1月2日 执法人员姓名 王** 黄** 执法证件号码 35831*** 35831*** 告 知 事 项 1、当事人应当立即或在∕日内纠正违法行为,并缴纳_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_。 2、当事人必须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第二联到_中国建设银行龙岩市新罗区九一支行_缴纳罚款;逾期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3、当事人逾期不按规定履行的,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依法强制执行。 4、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或者 / 申请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送达 事项 送达文书 送达人 送达地点 收件人签名 日 期 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案号:闽龙高交执(2013)罚字第187001号 王** ****** 赵七 2013年1月2日11时20分 黄** 备注: 交通执法案件审批表 闽龙高交执(2013)立字第187001号 案由 赵七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案 案件 调查 人员 王** 黄** 当 事 人 基 本 情 况 姓名或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证件号码 赵七  / 350************** 地 址 **省**市**县**镇**街道**号 项目名称、合同段等  / 车(船)籍 福建 车(船)号 闽F***** 车(船)型 松花江牌小型普通客车 案件调查经过及其主要违法事实 2013年1月1日9时00分,执法人员在福建省高速公路永定东(湖雷)收费站执法检查时,发现赵七驾驶车号为闽F*****的松花江牌小型普通客车从龙岩市新罗区人民路汽车站附近拉6名乘客到永定县县城。赵七无法现场提供该车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明文件和《道路运输证》。执法人员当场检查到该车悬挂的自制纸质客运标志牌壹块及揽客用名片肆拾伍张。执法人员立即制作了《交通执法现场笔录》,并对驾驶员赵七、乘客吴二、乘客张三、乘客王五进行了询问,制作了《交通执法询问笔录》。 立 案 依 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 负责人 审 批 同意立案。 张** 时间:2013年1月1日 调查结论及其处理意见 经调查核实,赵七“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拟给予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调查人员签名: 王** 黄** 时 间: 2013年 1月 1日 所 附 证 据 材 料 清 单 种 类 证 据 名 称 规 格 数 量 现场笔录 交通执法现场笔录 A4 壹张 当事人陈述 交通执法询问笔录 A4 叁张 证人证言 交通执法询问笔录 A4 陆张 书证 当事人身份证、行驶证复印件、现场照片 A4 叁张 视听资料 现场录像(电子归档) SONY数码摄像视频文件 壹份 物证 纸质客运标志牌 300mmX150mm 壹块 物证 揽客用名片 8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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