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民分名词解释1
民法分则名词解释
物权: 即权利人直接支配其标的物,并享受其利益的排他性权利。根据《物权法》的规定,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法律特征:(1)是权利人直接支配物的权利(2)是权利人直接享受物的利益的权利(3)是排他性的权利。
物上请求权: 又称物权请求权,指物权的权利人在其权利的实现上遇有某种妨害时,对造成妨害其权利事由发生的人请求排除此等妨害的权利,包括返还原物请求权、排除妨碍请求权和恢复原状请求权。
简易交付: 即在合同订立之前,受让人已经占有动产。受让人已经通过租赁、借用、保管等方式实际占有动产,于物权变动的合意成立时,视为交付。
占有改定: 指动产物权的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特别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动产而受让人取得间接占有,在物权让与的合意成立时,视为交付。
指示交付: 指出让人在转让或设定动产物权时,若该动产已经由第三人占有,则出让人可以将其对第三人享有的返还请求权转让给受让人,以代替现实交付。
拟制交付: 即出让人将标的物的权利凭证交给受让人,以代替现实交付。这时若物仍由出让人或第三人占有时,受让人则取得对于物的间接占有。
用益物权: 指对他人所有的物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的他物权。特征:(1)以对标的物的使用、收益为其主要内容,并以对物的占有为前提(2)是他物权、限制物权和有期限物权(3)主要以民法普通法为依据
担保物权: 指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特征:(1)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2)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权利(3)以支配担保物的价值为内容(4)具有从属性和不可分性
最高额抵押: 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达成协议,在最高债券额限度内,以抵押物对连续发生的债券作担保。
抵押权; 指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不移转占有而供担保的不动产及其他财产,优先清偿其债权的权利。特征:(1)是担保物权(2)是抵押权人直接对物享有的权利,可以对抗物的所有人及第三人,即是一种物权(3目的在于担保债的履行
质权: 指为了担保债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就其占有的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权利质权:指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可转让的权利为标的物而设定的质权。
留置权: 是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 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在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有留置该财产,并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特征:(1)是以动产为标的(2)是债权人留置债务人动产的权利(3)是一种法定担保物权
债: 指特定当事人之间可以请求一定给付的民事法律关系,包括合同关系、因无因管理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因不当得利返还产生的关系、因侵权行为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征:(1)为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2)以特定行为即给付为客体(3)以请求债务人给付为内容(4)能够用货币衡量评价的财产法律关系。
债的要素: 指构成债所必须具备的因素,包括债的主体、债的内容和债的客体。债的主体是指参与债的关系的当事人。债的内容是由债权、债务以及权能、限制或者法律约束等构成。债的客体即债的标的,指债权债务所指向的事物。
情事变更原则: 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因不可规则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了不可预见的情事变更,致使合同的基础动摇或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则显失公平,则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则。
债的保全: 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危害,允许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或者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民事行为的法律制度。其中,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的法律制度叫作债权人的代位权制度;债权人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民事行为的制度称为债权人的撤销权制度。
撤销权: 又称废罢诉权,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债的担保: 是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的法律措施。分为一般担保和特别担保。债的一般担保是债务人必须以其全部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总担保。债的特别担保即通常所言之担保,包括人的担保、物的担保和金钱担保。
一般担保: 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
先诉抗辩权: 又称检索抗辩权,指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主债务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而无效果时,对于债权人可拒绝清偿的权利。先诉抗辩权既可通过诉讼行使,也可以在诉讼外行使。但在下列情况下不得行使:(1)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先诉抗辩权。
债的移转: 指债的主体发生变更,即由新的债权人、债务人代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