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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我的研究

关于“我”的研究 ——对相关心理家的研究整理 “在这个发展的时代,“自我”(self)的问题再一次凸显。许多神经症患者都有“丧失自我”或“自我分裂”的特征。而就心理上的功能讲,现在日益强化的文化认同也不过是“自我认同”(self-identity)的另一种表达。一个人丧失自我认同而出现病态,与一个文化-民族共同体丧失文化认同而导致精神紊乱,在一个解释理论中并不存在逻辑上的断裂。他们都是“找不到真正的自己”,迷失在一个以“假自我”来维持心理生存的冲突性情境之中。用英国精神病学家莱恩的话讲,两者都属于“精神分裂性”的存在状态。 美国学者亨廷顿在其2004年出版的《我们是谁:美国国家特性面临的挑战》一书中认为,美国应该发扬盎格鲁-新教的文化、传统和价值观,这是美国的根本“特性”,否则美国就有分化和衰落的危险。这个观点且不去评判,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如果这种文化构成了美国的最根本(也即内核)的“自我”,失去这种“文化认同”,美国也就不再是美国。在二元对立秩序所主宰人的思维结构与精神世界的现代,没有了一个被设定的“外在”的参照(敌人,或是朋友,而不能是“陌生人”),一个人将不知道自己是谁。而不能认同其“内在”的“自我”,则是根本上瓦解了他的“自我同一性”,其存在的“独特性”及与这种“独特性”联系在一起的被设定的“合法性”也被取消。 在现在看来,很多对人的心理生存(精神分析学家弗洛姆所使用的一个相对于生理上的生存的概念)具有意义的东西,诸如文化、语言、信仰、观念、族群,等等,都被纳入了“自我”的范畴。攻击这些东西,在心理上实际上等于对具有这些存在属性的人的“自我”的攻击。给这些东西“去合法化”或在一个具有对比结构的价值序列中将其排序偏低,很可能导致一个具有这些存在属性的人无法确认其存在价值的焦虑。这不能怪现代人“敏感”,而只能归结为在变动不居的世界上,在高度社会化的存在状态中,人的“自我”已经不存在一个与社会隔绝的“场域”,这对于一个将自己的价值设定较高的人来说更是如此。 这些现象逻辑地提出了“何谓自我?”的问题。它是一种什么样的东西?对于人的生存和存在来讲,承担什么样的功能? 因此我对有关我的研究的心理学家的观点进行了收集,主要包括 一、伊德的自我三段论 二、詹姆斯的我理论 三、罗杰斯的自我理论 四、荣格的自我情结 五、罗洛梅文的人的自我寻求 六、卡伦霍妮的自我分析 一 伊德的自我理论 探讨“自我”,离不开弗洛伊德关于人格结构理论的经典框架。这个关于“本我”、“自我”、“超我”的动力学理论尽人皆知。弗氏将反映生物本能欲望的那部分人格结构称为“本我”,它只遵循“快乐原则”,只想满足,不管其它。在一开始的时候,“自我”沉睡在“本我”中,随着“本我”与外部世界的接触,通过知觉-意识系统,“自我”从“本我”中分裂开来。它根据“现实原则”行事,调节“本我”与外界的冲突。“超我”是代表良心、道德等东西的人格结构部分,它一旦形成,就以强有力的“命令”对“自我”作出道德规约和理想要求。这样,在弗氏的人格结构理论中,“自我”实际上是一个受气包,既要考虑“本我”的本能冲动,又要考虑“超我”的道德命令和理想要求,同时还要考虑现实种种条件的限制,不得不小心谨慎地调节“本我”、外界、“超我”之间的冲突,谁也不能得罪,疲于奔命。这是一个复杂的动力结构,要维持心理正常,必须保持这三种动力的平衡。 需要强调的是,弗氏的这个人格结构理论尽管有解剖学的痕迹,但并不是关于实体的理论,无论是“本我”、“自我”还是“超我”,都不是实体。事实上,自赖尔破除笛卡尔的“身-心”二元论,指出其范畴错误后,“灵魂”、“心理”不是实体而是功能已经可以算是常识了。弗氏的这个“自我”(ego)也不是许多心理学家在论述关于自我的理论时所说的“自我”(self)—无论是莱恩在《分裂的自我》中所说的“自我”,还是弗洛姆在其一系列著作中所说的“自我”,以及米德在其《心灵、自我与社会》中所说的“自我”,等等,都是如此。这个“自我” (ego)更与我们一般所说的“自我”(比如“自我超越”),以及哲学中所说的“自我”存在区别。 在弗氏的语境中,“自我” (ego)已经说明不代表人格的全部,从而也不完全对应于一个人的主体性、独特性、一个人的“自己”等。它固然也是一种心理功能,但这种心理功能只是用来在人的内部世界进行调节。而在我们平时所说的“自我” (self)中,它在某种意义上已经包含了“本我”、“超我”这些与人的生物性如影随形和来源于外界但已经内化的东西—也就是说弗氏的“自我” (ego)的内涵和外延要比我们一般所说的“自我” (self)狭窄。它们有不同的所指:弗氏的“自我” (ego)专指那部分人格结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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