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3-杭州晶达电子技术公司与陈某侵犯商业秘密纠纷上诉案(不为公众所知悉).docVIP

3-杭州晶达电子技术公司与陈某侵犯商业秘密纠纷上诉案(不为公众所知悉).doc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3-杭州晶达电子技术公司与陈某侵犯商业秘密纠纷上诉案(不为公众所知悉)

杭州晶达电子技术公司与陈某侵犯商业秘密纠纷上诉案 编者注:本文摘自北京市安中律师事务所唐青林律师主编的《中国侵犯商业秘密案件百案类评》(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唐青林律师近年来办理了大量侵犯商业秘密的民事案件,为多起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提供辩护,在商业秘密法律领域积累了较丰富的实践经验,欢迎切磋交流,邮箱:lawyer3721@163.com,电话 一、案件来源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杭民三初字第151号、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04)浙民三终字第156号判决书。 二、案件要旨 “不为公众所知悉”,即商业秘密的秘密性构成要件,是商业秘密是否存在的首要条件。那么,什么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达到怎样的标准或程度才能被法律认定是“不为公众所知悉”。同时,“不为公众所知悉”又应由谁来承担证明责任呢? 三、基本案情 原告晶达公司成立于1992年5月13日,经营范围包括电动显示仪、仪器及成套设备、自身开发产品的制造等。晶达公司生产的LED光柱曾被评为国家级新产品、省优秀高新技术产品等。 2002年12月,被告陈某与晶达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续签本)一份,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为2002年11月25日至2003年11月24日(原劳动合同至2002年11月24日到期),陈某从事销售工作。在此之前,陈某于1997年4月4日与晶达公司签订职工必威体育官网网址约定书,对陈某须保守的属于公司的商业秘密信息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做了约定。同时,陈某还承诺如因故离开公司,未经晶达公司许可,三年内不得在经营同类业务的企业就职。2003年11月24日合同到期后,陈某离开了晶达公司,双方对资料等进行了移交,但陈某带走了晶达公司两本客户名单记录本,上述记录本中记载了大量单位名称、地址、账号、相关人员姓名、电话等内容。 2004年3月24日,根据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湖分局工作人员现场检查,陈某在其租用的经营场所中生产LED光柱。嗣后,双方发生纠纷,晶达公司诉至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张其LED光柱的生产工艺及客户资料构成其商业秘密,要求法院判令陈某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其损失人民币15万。 四、法院审理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告晶达公司主张其LED光柱的生产工艺和客户资料构成其商业秘密,但其所举证据仅证实该工艺曾获得过多项奖励,并未证明该信息具有构成商业秘密的首要条件,即“不为公众所知悉”,故晶达公司的LED光柱的生产工艺不属于商业秘密;关于被陈某带走的客户资料,上述资料中记有大量的单位名称、地址、账号、相关人员姓名、电话等内容,虽从每一独立内容看,确如陈某所言,部分可以从公共领域,如黄页号码簿等资料中获悉。但上述材料的大量汇集,是晶达公司付出劳动,经过独特积累、收集、整理的,上述信息能够为晶达公司参与市场竞争带来优势,故该客户资料构成晶达公司商业秘密。而陈某曾是晶达公司的员工,亦与晶达公司签有必威体育官网网址协议,因此,陈某对上述信息负有相应的必威体育官网网址义务。陈某在离开晶达公司后并未将该些客户资料交还给晶达公司,存在一定的过错,但其行为要构成对晶达公司商业秘密的侵犯,还应存在将该商业秘密披露或使用等情节。现陈某虽被现场查获在生产LED光柱,但是尚没有证据证实其生产后使用了晶达公司的客户资料对产品进行销售,亦无证据证实其存在披露上述客户资料的行为。因此,法院认定陈某的行为不构成对晶达公司商业秘密的侵犯。 综上,法院认为晶达公司所提出其拥有商业秘密的主张部分成立,但由于其并不能提供充分证据证实陈某存在侵权行为,故法院最终判决驳回了晶达公司的诉讼请求。 晶达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并向浙江省高院提起上诉。其上诉理由为:商业秘密的“不为公众所知悉”的举证责任应由被上诉人方承担,拥有商业秘密的一方很难举证;被上诉人陈某在离职时擅自带走客户档案并非法使用了这些档案,应当构成侵权;陈某与晶达公司在必威体育官网网址协议中订有竞业禁止约定,而陈某违反了该约定。陈某则辩称:其在晶达公司是做销售,没有从事过生产和工艺方面的工作,且晶达公司生产LED光柱的技术是从上海购买来的,非自己开发;两本客户资料已几年未用,无利用价值,其只是在离职时忘记归还;法律规定企业与员工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应当给职工经济补偿,晶达公司在其离职时未给任何补偿,故晶达公司的指控是错误的。 针对当事人的上诉和抗辩理由,浙江省高院认为当事人间存在的争议焦点包括: 一、晶达公司生产的LED光柱生产工艺是否构成商业秘密,陈某是否侵犯了该商业秘密。 根据晶达公司提供的LED光柱的工艺文件及与职工签订的必威体育官网网址协议,其已对其上述技术信息的价值性、实用性,以及采取的必威体育官网网址措施进行了举证,而晶达公司生产LED光柱的生产工艺是否已被公众所知悉应由被上诉人负责举证,现被上诉人陈某未举证证实,故应认定晶达公司生产LED光柱的工艺属于其商业秘密

文档评论(0)

185****7617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