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课件第九章 行政诉讼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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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课件第九章 行政诉讼法

复习 1、刘某因违反交通法规被南京交警第七大队处罚,刘某不服,请问应向哪个机关提起行政复议? 2、小夏因赌博被江宁区东山派出所以自己的名义处罚450元,小夏不服,应向哪个机关提起行政复议? 3、A市B区卫生分局与C区卫生分局联名对某企业作出处罚决定,该企业不服而申请复议,应当以哪个机关为复议机关? A A市卫生局 B A市C区人民政府 C A市B区人民政府 D A市人民政府 4、?对海关、金融等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到?——?申请行政复议 A.同级人民政府?? ?B.上一级主管部门?? ??C.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 ?D.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本部门 第九章 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法概述 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行政诉讼管辖 行政诉讼参加人 行政诉讼证据 行政诉讼程序 一、行政诉讼概述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区别 (1)性质不同。行政复议是由行政机关主持解决行政争议,属于行政系统内部的监督;而行政诉讼则是由法院主持解决行政争议,属于司法监督的范围。 (2)审查范围和原则不同。行政诉讼原则上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行政复议即可以审查合法性,又可以审查适当性、合理性。 (3)受案范围不同。行政诉讼只受理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争议案件,并以行政诉讼法和其他单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为限;行政复议的范围则要宽泛得多。 (4)适用程序不同。行政诉讼适用严格的诉讼程序,行政复议适用的是行政程序,只是这种行政程序由于复议的特殊性而成为一种特殊的行政程序,即准司法程序。 行 政 复 议 前 置 的 范 围 1、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2、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先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4、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不服的,应当在收到审计决定之日起15日内先向上一级审计机关申请复议,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就是审计行政复议前置的规定。 5、治安管理处罚上级公安机关裁决前置。 6、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前置。 相关法条: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行政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对外以自己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或者派出机构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超出法定授权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实施该行为的机构或者组织为被告。 分析 (1)该案的被告应是S市B区公安分局。因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和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原告对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派出机构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 (2)张三可以向S市B区公安分局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即B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自己的户籍所在地A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为: 第一,根据《行政诉讼法》和司法解释关于地域管辖的规定,对人身、财产同时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被扣押或者没收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上述行为均不服的,既可以向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原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受诉法院一并管辖。 第二,根据《行政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第一审行政案件,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均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经复议的案件,根据《行政诉讼法》关于地域管辖的规定,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仍由原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 。 设置第二审程序的意义在于: (1)能够以比较健全的司法程序来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2)通过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可以纠正第一审裁判中的错误,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能够帮助当事人服判息诉,减少纠纷和缠讼,增强行政审判的良性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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