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整理】锂产品涨价在望 锂业股直接受益.docVIP

【2017年整理】锂产品涨价在望 锂业股直接受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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锂产品涨价在望 锂业股直接受益.txt51自信是永不枯竭的源泉,自信是奔腾不息的波涛,自信是急流奋进的渠道,自信是真正的成功之母。锂产品涨价在望 锂业股直接受益 来源 证券时报 公告日期 2011-07-05 作者 --   点击查看 锂电概念股一览   焦点关注 碳酸锂或进入提价通道 锂电概念全面井喷(附股)   两大国际锂产品龙头供应商——德国Chemetall锂业和美国FMC锂业分别于6月17日和23日宣布,从7月1日起对其锂产品进行提价,提价幅度均在20%左右。两家企业均将本次提价的理由解释为“缓解由原辅材料、运输、能源成本上升所带来的压力”以及“支持公司的持续投资扩产”。Chemetall的提价方案为:含碳酸锂在内的全部锂产品提价20%;FMC的方案为:碳酸锂产品提价20%,氢氧化锂、氯化锂等锂盐及电池级金属锂产品提价15~25%。   盐湖卤水提锂成本升高   国际锂业龙头提价源于盐湖卤水提锂成本的升高。基于盐湖卤水提力的资源和技术特点,成本升高的原因主要来自于两个方面:一,随着盐湖开采程度的加深,卤水质量将有所下降,为达到产品达标纯度,相关锂产品的提纯成本将有所上升;二,盐湖卤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主要产品为钾肥、硼肥等。锂产品只是一种副产品,因此,仅为锂产品进行扩产将使其承担更多的成本分摊。   海外龙头主导产品价格   海外龙头企业主导产品价格,预计国内企业将以略低的提价幅度低调跟进。   三大国际锂产品供应商SQM、Chemetall和FMC占到全球市场份额的70%左右,对下游厂商议价能力较强,几乎拥有定价权,在三巨头中的两家均高调大幅提价的情况下,预计国内企业跟随提价将是概率时间。但是鉴于国内锂产品供应商大多为矿石提锂企业,不具备成本升高这一“正当”提价理由,因此,我们预计国内企业将首先以试探性的小幅度提价方式跟进,随后根据市场反应决定是否进一步提高涨价幅度。   需求旺盛国内提价无阻力   国内高端锂产品需求旺盛,且在主要下游产品成本中占比较小,提价遇阻可能性不大。   随着国内电动汽车动力电池、电网储能电池等新兴需求的启动,以及近期国内对铅酸电池行业的治理、对电动自行车重量的限制,电池及碳酸锂等高端锂产品的需求日趋旺盛;此外,电池及碳酸锂在锂电正级材料的成本构成中占比较小(对于不同的正极材料介于10%~20%之间),下游客户对小幅度的提价具有较强的承受能力。   提锂企业利润弹性较大   产品提价对矿石提锂企业的利润弹性较大。国内目前主流矿石提锂企业的电池级和工业级碳酸锂的毛利率分别约为25%和18%,净利润率分别为17%和10%左右,假设产品提价10%,则单位重量的电池级和工业级碳酸锂产生的净利润将分别提高58%和100%。   投资建议:碳酸锂价格上涨格局基本已经确定,建议“买入”国内碳酸锂龙头供应商天齐锂业,同时建议关注赣锋锂业、西藏矿业、中信国安。 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合同的效力 来源: 作者: 日期:09-10-20   国家为了防范金融风险,解决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问题,1999年国务院组建了华融、长城、东方、信达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分别受让了工、农、中、建四家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不良债权转让包括政策性和商业性不良债权转让。政策性不良债权是指1999年、2000年上述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国家统一安排下通过再贷款或财政担保的商业票据形式支付收购成本从上述国有商业银行收购的不良债权;商业性不良债权是指2004至2005年上述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在政府主管部门主导下从交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收购的不良债权。根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等涉及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资产的政策性文件的规定,资产管理公司在处置上述不良资产时,可通过诉讼追偿、打包出售、债务重组、债转股、资产证券化等手段,最大限度保全国有资产。在处置方式上,2002年以前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不良资产处置的方式主要是资产重组、委托代理处置、法律诉讼等。2002年以后,管理公司开始通过转让(出售)方式对不良债权进行打包批量处置。在处置过程中,资产管理公司最主要的处置手段就是二次转让,即以打包出售、拍卖、招标等市场方式来实现,不良债权经资产管理公司整体打包、公开拍卖、协议转让等等多种形式流向其他企业或者个人。受让债权的企业或者个人多以诉讼形式追讨债权,引发了大量与金融不良债权转让相关的案件。   笔者曾先后为信达、长城二家资产管理公司从事不良资产的调查和处置代理工作,也参与了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包的“打包”转让事务。笔者认为,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金融不良资产的处置、以及资产管理公司对金融不良债权的转让是我国社会特定时期的特殊产物,政策性较强。所以总体而言,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存在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不是法律适用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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