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模拟法庭剧本..doc

  1. 1、本文档共2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刑事模拟法庭剧本.

江苏省泗阳中等专业学校 模 拟 法 庭 剧 本 2015年9月 刑事模拟法庭剧本 人 物: 审判长:1人 审判员:2人 书记员:1人 公诉人:2人 辩护人:1人 被告人:1人 证人: 1 人 法定代理人:1人 法警:2人 一、庭前准备 书记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检查到庭人员情况 书记员:公诉人,是否到庭? 公诉人:到庭。 书记员:被告人,是否到庭? 蔡兴兴:到庭。 书记员:法定代理人,是否到庭? 法定代理人:到庭。 书记员:辩护人,是否到庭? 辩护人:到庭。 书记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宣布法庭纪律: (一)服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礼仪; (二)不得鼓掌、喧哗、哄闹、随意走动 (三)不得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摄影,或者通过发送邮件、博客、微博客等方式传播庭审情况,但经人民法院许可的新闻记者除外。 (四)旁听人员不得发言、提问,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 (五)不得实施其他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 (六)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如果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审判长予以警告制止,对不听制止的,可以指令法警强行带出法庭;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的拘留。 (七)未经许可录音、录像、摄影或者通过邮件、博客、微博客等方式传播庭审情况的,可以暂扣存储介质或者相关设备。 (八)对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书记员:请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入庭。 书记员:全体起立 书记员:请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入庭? 审判长:坐下。 书记员(转身):报告审判长,被告人已在羁押室候审,庭前准备工作就绪,现在可以开庭,报告完毕。(书记员坐下) ?二、宣布开庭 审判长:传被告人到庭。 (法警将被告人带到法庭) (敲法锤)现在开庭。 审判长:被告人,你叫什么名字? 蔡兴兴:我叫蔡兴兴 审判长:出生年月日 蔡兴兴:1996年3月7日 审判长:民族? 蔡兴兴:汉族 审判长:文化程度? 蔡兴兴:高中 审判长:家庭住址? 蔡兴兴 :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现代小区A栋146号 审判长:是否有别的居住地? 蔡兴兴 :有,在外租房 住在人民北路32号 审判长:被告人蔡兴兴 涉嫌什么罪被起诉 蔡兴兴:容留他人吸毒 审判长:何时被羁押 蔡兴兴:2014年2月10日 审判长:何时被逮捕 蔡兴兴:2014年2月20日 审判长:被告人蔡兴兴你是否有前科(受到过刑事处分或处罚) 蔡兴兴:没有。 审判长:起诉书副本是否收到?何时收到? 蔡兴兴:我是2014年4月12日收到的。 审判长:收到多长时间了 蔡兴兴:收到5、6天 审判长:法定代理人,你叫什么名字 法定代理人:我叫蔡元安 审判长:出生日期? 法定代理人:1975年5月20日 审判长:你与被告是什么关系? 法定代理人:我是他爸爸 审判长:家庭住址? 法定代理人: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现代小区A栋146号 审判长:起诉书副本是否收到?何时收到? 法定代理人:2014年4月12日收到的。 审判长:收到多长时间了 法定代理人:6天 审判长: 泗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83条的规定,今天在这里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由泗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蔡兴兴容留他人吸毒一案。根据检察院的建议,庭前征求了被告人及法定代理人的意见,审理本案适用简易程序。 由本院周中兴,也就是我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郝雅芳、人民陪审员李玉清三人组成合议庭,书记员郭紫薇担任法庭记录;泗阳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王丽、张明芳出庭支持公诉;法定代理人蔡元安到庭参加庭审;受被告人蔡兴兴亲属委托,蓝天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子瑞出庭为被告人蔡兴兴辩护。被告人蔡兴兴,你听清楚了吗? (审判长宣布上述人员时,手掌指被宣布的人) 蔡兴兴:听清楚了。 审判长: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一百九十二条、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辩护人在庭审中享有以下权利: ①可以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回避,也就是说,如果上述人员与本案有厉害关系,可能影响本案的公正审判,可以请求换人; ②可以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检查; ③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 ④被告人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后作最后陈述。 上述各项权利,被告人你听清楚了吗? 蔡兴兴:听清楚了。 审判长:被告人蔡兴兴,你是否申请回避? 蔡兴兴:不申请。 审判长:法定代理人需要申请回避吗? 法定代理人:不申请。 审判长:辩护人有需要申请回避吗 辩护人:不申请。 ?三、法庭调查 审判长: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

文档评论(0)

klfgk7s7fas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