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核动力厂的运行.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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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核动力厂的运行

* * 2 核动力厂主要调试阶段 必须把核动力厂的调试大纲划分为几个阶段。 目的是指明在每一个阶段内预期要完成的一组试验,并确定在继续下一阶段试验前必须完成试验结果审查的“审查点”。 审查应该对调试是否能进入下一阶段做出判断,并应根据试验结果的结论或因本阶段的一些试验没有进行或未完成等情况对下一阶段的调试大纲是否应该进行做出判断。 核动力厂的调试分为几个阶段: 1)???????A 阶段:预运行试验; 2)?????? B 阶段:装料,初始临界和低功率试验; 3)???????C 阶段:功率试验。 * * 3.核动力厂首次装料 (1)核燃料运到厂区前,必须做出适当的应急安排,在核动力厂首次装料以前必须保证完成全部应急准备。 (2)在核动力厂首次装料以前,必须进行应急演习以验证应急计划。 (3)必须在国家核安全监管部门批准首次装料后,营运单位才可以首次向堆芯装载核燃料,进行带核燃料的调试。 此项批准是在安全分析报告及调试大纲等文件的基础上进行的。 (4)只有在完成营运单位和国家核安全监管部门认为必需的全部运行前试验,并且试验结果获得营运单位和国家核安全监管部门两者的认可后,才允许进行初始装料。 * * 七 运行事件报告制度 在核动力厂试验和运行期间,发生核动力厂运行事件报告准则规定的各类事件时,营运单位应该向国家核安全局和所在地区监督站报告。 核动力厂运行事件报告准则: A 违反核动力厂技术规格书的事件 ????? B 导致核电厂安全屏障或重要设备的性能受到严重损害或明显危害安全且未分析过的工况 ????? C 对核动力厂安全有现实威胁或明显妨碍核电厂值班人员完成安全运行的自然事件和其他外部事件 D 导致专设安全设施和反应堆保护系统自动或手动触发事件(预先安排的这类试验除 外) * * E 任何可能妨害构筑物或系统实现三项基本安全功能的事件。这里不包括在同一系统中冗余或备用设备能够完成所要求功能而个别部件出故障; F 导致多个独立的具有安全功能的系统、序列或通道同时失效的共因事件; G 放射性失去控制的事件; H 对核电厂安全有现实威胁或明显妨碍值班人员安全运行的内部事件; I 其他事件。 * * 核动力厂运行事件通告 A.? 口头通告,营运单位必须在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口头通告国家核安全局和所在地区监督站。 B.? 书面通告,营运单位必须在事件发生后三天内向国家核安全局和所在地区监督站递交书面通告。 * * 核动力厂运行事件报告 A.???? 报告的方式和时间 营运单位应以公函形式在事件发生30天内向国家核安全局和所在地区监督站递交事件报告。 B.??????事件报告内容 核电厂名称和核电机组编号、事件报告编号、事件通告编号、事件名称、始发事件、事件发生时间和结束时间、报告日期、报告人、报告准则、补充报告、事件发生前机组状态和功率水平、事件对运行的影响和事件后功率水平、放射性后果、安全评定、报告摘要、报告正文等。 * * 八 安全重要构筑物、系统和部件的维修、试验、监督和检查 1. 进行安全重要构筑物、系统和部件的维修、试验、监督和检查, 2. 营运单位必须制定并实施安全重要构筑物、系统和部件的维修、试验、监督和检查的大纲。 3. 必须确定核动力厂所有的安全重要构筑物、系统和部件的维修、试验、监督和检查的标准和频度,以保证构筑物、系统和部件的可靠性和有效性与核动力厂整个寿期内的设计要求始终保持一致。 * * 4. 必须根据下述因素确定各个构筑物、系统和部件的预防性和预测性 维修、试验、监督和检查的频度: (1)构筑物、系统和部件对安全的重要性; (2)其固有的可靠性; (3)所评定的运行时性能劣化的可能性和老化特性; (4)运行经验; (5)制造商的建议。 5. 大纲必须包括安全重要构筑物、系统和部件的定期检查或试验,以证明其可靠性,并决定是否它们可保证核动力厂继续安全运行或者是否有必要采取任何补救措施。 ?营运单位必须制定所有维修、试验、监督和检查工作的规程。必须根据已制定的管理程序来对这些规程进行编制、审查、批准生效、发布和修改。 * * 6. 必须实施全面的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以保证维修、试验、监督和检查工作 得到恰当的授权并按照制定的规程进行。 7. 工作管理制度必须保证:只有在指定的运行人员的批准下并符合运行限值和条件时,核动力厂设备才能停役供维修、试验、监督或检查。维修后的设备在返回服役状态前必须由受权人员进行检查,必要时进行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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