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青少年犯罪问题.ppt

  1. 1、本文档共48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3、社会控制理论 为什么人们不犯罪?人们为什么会遵守社会行为规范? 有四种纽带把人们和社会守法行为联系起来:依附、责任、参与与信仰,这些控制和约束我们的行为,使得个人无法违反社会规范。 预防犯罪的三个因素:社会化过程中形成的内部控制机制、对小群体(家庭)强烈的依附感、害怕被捕或被监禁。 4、社会学习理论 强调观察学习和自我调节在引发人的行为中的作用 重视人的行为与环境的相互作用。 人的行为习得可通过直接经验学习和间接观察模仿学习获得。 5、差异交往理论 美国犯罪学家萨瑟兰提出的。 系统的犯罪行为是在于那些实施犯罪的人密切交往过程中习得的,人体越轨行为的成因根源于他的社会交往。 犯罪行为的学习主要发生在个人近亲的社会主体。 朋辈群体 6、标签理论 认为给人贴上了犯罪的标签是鼓励而不是打击犯罪行为。当一个人被认为是“罪犯”时,他就开始认为自己就是那样的人,并且逐渐会去扮演犯罪人的角色。 (二)生理和精神特质理论 1、颅相学 指导20世纪以前,颅相学相当受欢迎。颅相学家认为犯罪行为与人的头盖骨的大小和形状有关。 在一些案件中对那些拥有“犯罪倾向”头盖骨的犯罪人实施过更严厉的处罚,但这种方法并没有形成一种矫正制度。因为科学研究已经发现没有证据证明犯罪行为与头盖骨的形状之间有联系。 2、龙勃罗梭理论 在20世纪初期,生物的或体质的理论开始流行。 龙勃罗梭的“天生犯罪人”理论认为发最是生理遗传反常或变异的结果,如胡须少、疼痛感低、鼻子歪、嘴唇厚或手臂长。认为一个人的变异特征越多,越容易去实施犯罪行为。 查尔斯 高瑞驳斥了该理论。 3、智力低下理论 认为犯罪的原因是“低能”,低能者被认为不具备获得道德、自我控制及理解法律含义的能力。 随着智力测试的推广使用,发现许多犯罪人达到或高于智力平均分数。 4、形态学理论 谢尔顿在1940年创立,将人体分为三种类型:肥胖型、肌肉发达型和消瘦型。他认为肌肉发达型有异常强烈的犯罪倾向。 (三)心理学理论 1、精神分析理论 认为犯罪行为是超我和自我非常无力以致本我不能抑制本能和反社会的压力的结果。 病态人格学派认为一些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原因是因为他们精神不上正常。 2、挫折——攻击理论 认为挫折往往会激发一个攻击的反应。暴力是能够减轻挫折感的一种手段。 只对暴力犯罪做出了解释,不能解释其他类型的犯罪行为。 三、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分析 讨论: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有哪些? (一)青少年犯罪的个人因素 心理因素 生理因素 两强:一是盲目模仿强;二是好奇心强。 两弱:一是辨别是非能力薄弱;二是自我控制能力薄弱。 (二)青少年犯罪的家庭因素 家庭结构不健全 家庭教育方式有偏差 家庭社会经济地位 家庭关系、亲子关系 资料显示: 全国约有上千万的单亲孩子,并且每年以50万到60万的数量递增,单亲孩子多表现出孤僻、多疑、敏感、自卑等性格,倾向,犯罪率更是高达40%。 从广东省少管所的调查看,家庭残缺的未成年犯,1998年占28.4%,1999年占30%,2000年占32.6%,最近几年超过40%。 武汉一酷爱玩网络游戏的16岁少年徐某,拿起菜刀向熟睡的母亲砍去,其目的是索要8000元钱。母亲的脸、腰上被砍了6刀(后经抢救脱离危险)。当他逃离现场时,母亲还追着喊:“你把毛线衣穿上,莫冻着了!” ——人民网 (三)青少年犯罪的学校因素 教育功能单一化。很多学校片面强化智力教育,忽视思想品德、理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只教书不育人。 教师对后进生、双差生的鄙弃和疏于教育促使他们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流失生成为青少年犯罪的“后备军”。 学校教育中缺乏青春期教育,使未成年人对性有一种好奇心理、神秘感和尝试的欲望,易于接受外界不良刺激的影响。 (四)青少年犯罪的社会因素 朋辈群体 不良社会环境 第三节 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对策 讨论: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 一、预防青少年犯罪应坚持的原则 1、坚持教育的原则 2、坚持预防的原则 3、坚持保护的原则 4、坚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原则 二、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网络 1、宏观预防——政府; 2、中观预防——社区、家庭、学校; 3、微观预防——青少年自身。 * 还孩子生存权利 第八章 青少年犯罪问题 2011年,三亚警方摧毁一青少年犯罪团伙 第八章 青少年犯罪问题 第一节 青少年犯罪问题 第二节 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对策 第一节 青少年犯罪问题 在中国的犯罪学中,青少年犯罪是指14岁以上至25岁以下的青少年触犯刑律,必须承担法律犯罪的行为。 从实证的角度,青少年犯罪人口中一般从10—12岁开始有劣迹,13、14岁开始走向社会进行违法犯罪,14—17岁进入犯罪的第一个高峰期。 清华大学学生硫酸烧伤黑熊事件 北京动物园,21岁的清华大学电机系学生刘海洋残忍地将硫酸泼到两只大黑熊身上

文档评论(0)

文档精品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版权声明书
用户编号:6203200221000001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