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论辩中的辩护辩护重点.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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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论辩中的辩护辩护重点

逻辑与辩论(第六讲) 第六讲 论辩中的辩护 二、辩护常用的八种方法: 1、以退为进法: 在论辩过程中,当对方反驳了自己的命题,并且提出了似乎有理的论据,辩护时不妨先让一步,承认对方的局部真理,然后引伸到自己的命题上来,确定原来命题的真实性。 辩护 谢谢! 2、以攻为守法: 辩者在答辩的过程中,不失时机地发起进攻,迫使对方转向自卫,从而使对方丧失攻击的能力,进而达到防护与反驳的双重效果。 3、援例法: 辩护者援引历史成例,为自己的言语和行为进行辩解,这是证明中的例证法在辩护中的运用。 4、解析法: 辩者不先正面地申诉自己没有做过某事,而是巧妙地解释和分析自己为什么不做某事。这样能从因果关系上彻底清除对方的指责,从而达到辩护的目的。 [如:《世说新语?贤媛》:“汉成帝时,赵飞燕诬才女斑婕妤向鬼神诅咒成帝。斑婕妤回答说,若鬼神有知,不听奸佞之诉,若鬼神无知,诉之何益,或鬼神有知,或鬼神无知,或不受奸佞之诉,或诉之无益” ] A→B、C→D、A∨B┝ C∨D; 这是运用二难推理的复杂构成式。 5、移植法: 利用对方的某种心理,不露声色地把自己的观点移植给对方,从而迫使对方接受自己的观点,进而达到为自己辩护的目的。 [如:战国时,魏文侯吞并中山国,任座语犯文侯,文侯怒。崔璜为其辩护时说:“臣闻,君仁则臣直,向者任座之言直,任以是知之。”]崔璜利用文侯想当仁君的心理,达到为任座辩护的目的。 A←B、B┝A; 这是运用的必要条件肯定后件式。 6、逆辩法: 辩护者似乎在为对方辩护,而实际上是一种策略,其目的是为自己一方辩护。 [《晏子春秋?内篇》:齐景公爱马暴死,景公大怒,命人肢解养马人。晏子辩曰:不知其罪而死,臣请为君数之,使自知其罪然后属狱。景公可。晏子曰:尔罪有三,“公使养马而杀之,当死也;又杀公之所最善马,当死二也;使公以一马之故而杀人,百姓问之必怨君,诸侯闻之而轻吾国,使公积怨百姓……当死三也。”] 从全过程看,晏子似乎始终站在景公一方,支持杀死养马人,实际上恰恰相反,晏子向景公传达某种会话含义,景公明白后,于是放了养马人。 7、概念分离法: 辩护人从明确概念的内涵与外延出发,反驳对方概念使用不当,从而达到辩护的目的。 [如:辩护人剥离起诉书中:“尾随妇女,顿生邪念,纠缠,语言调戏”时,“邪念”:只是一种心理活动;“尾随”:可以理解跟着走;“语言调戏”:没有构成犯罪;“纠缠”:含义不明确。] 由此辩解得力,而达到辩护的目的。 * * 一、辩护概述: 1、辩护的“真实性”问题: 论辩中辩护的“真实性”,是一种“可能世界”语言,它可以是正确性与合理性的同义语 。 2、辩护的作用: 论辩如同敌我双方作战,无非表现为两个方面: 攻击对方,保护自己。好的辩手必须是能攻善守。 没有进攻,论辩无以致胜——第一位的。 没有辩护防守,易被对方击破——必不可少,但是是第二位的。 3、反驳与辩护: [1]反驳主要在于论证论敌命题的虚假性。 [2]辩护在于对对方的反驳进行反驳。 [3]旨在保护自己的反驳,就是辩护:既维护自己的论证,又是针对别人的反驳。 [4]在辩论的过程中,依据一定的理由和论据,把辩护与辩驳一起运用,则称为辩驳。 4、辩护的一般模式: A:PF 反驳命题PT认为其F。 B:PT∵Г 辩护自己命题PT,因为Г。 Г=论据 5、辩护与辩解: [1]辩护是为了保护自己而反驳对方的指责,护的是己方的一些命题,也可以是己方的某些行为。 [2]对于对方指责我方的见解或行为,我方只进行解释、说明,消除对方对我方的不利影响,则称为辩解。 论辩中只有辩解无以取胜。 [3]辩解真包含于辩护,一般法庭辩论中,辩解运用得较多。 6、辩护的特征: [1]具有反驳与论证的双重特征: ①辩护的论题。 ②辩护的论据。 ③辩护的论证方式。 [2]辩论中的辩护是旨在保护自己的反驳。 [3]法庭辩护: 是法庭论辩的重要内容,一般指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起诉涉及的指控所作的申述和辩解。 评价的标准是法律,其中包扩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法庭答辩。 7、辩护的规则与目的: [1]规则:必须遵守论证的一般规则。 反驳、辩护与论证都是辩论技巧。错误的辩护无力且不能消除或减轻对方的责难,有效辩护从辩解到辩护,再到反驳都应是有效的。 [2]目的:消除或减轻对方的责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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