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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电力公司设备状态在线监测信息管理规定..docVIP

四川省电力公司设备状态在线监测信息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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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电力公司设备状态在线监测信息管理规定.

四川省电力公司设备状态在线监测信息 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大运行体系建设,规范输变电设备状态在线监测(以下简称在线监测)信息管理,提高在线监测与分析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四川省电力公司在线监测信息管理工作。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四川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以下简称省调) (一)设备监控管理处 1.负责监控范围内的在线监测告警信息的接入及验收管理; 2.负责规范在线监测告警信息及处置工作,定期进行统计分析; 3.负责协调电科院对在线监测告警信息进行处置; (二)调度控制处 1.负责监控范围内在线监测系统告警信息的集中实时监视; 2.负责监控范围内在线监测告警信息及处置情况收集和统计(见附件)。 (三)自动化处 负责为省调监控范围内在线监测告警信息的接入、变更和验收提供技术支持。 第五条 省公司运维检修部 (一)负责在线监测系统的归口管理; (二)负责审核在线监测系统的告警信息判据表(或自动告警阀值表)。 第六条 省电科院 (一)负责开展设备状态定期监视和异常设备诊断分析,提出分析结论; (二)负责为在线监测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三)负责制定在线监测系统的告警信息判据表(或自动告警阀值表)。 第七条 地区电力调度控制中心 (一)调度控制组 1.负责地、县调监控范围内在线监测告警信息的接入及验收管理。 2.对在线监测告警信息及处置情况定期进行统计分析,并上报省调设备监控管理处。 (二)地区监控班(配网调控班) 1.负责监控范围内在线监测系统告警信息的集中实时监视; 2.负责监控范围内在线监测告警信息及处置情况收集和统计(见附件),并报送调控组。 (三)自动化组(自动化运维班) 负责为地、县调监控范围内在线监测告警信息的接入、变更和验收提供技术支持。 第八条 县级电力调度控制中心 (一)负责监控范围内在线监测系统告警信息的集中实时监视; (二)负责监控范围内在线监测告警信息及处置情况收集和统计(见附件1),并上报地调调控组。 第九条 省(市)检修公司 负责本单位所辖输变电设备附属的在线监测装置及辖区内部署的前置子系统的运行、维护。 第十条 省(市)信通公司 负责在线监测系统数据通道的运维。 第三章 信息接入及变更管理 第十一条 省(市)检修公司向省(地)调提出监测信息接入申请,内容包括在线监测装置的类型、监测状态量、监测告警阈值等。 第十二条 省电科院协助省(地)调对第八条涉及的接入监测信息的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批。 第十三条 省(地)调负责组织监控范围内接入信息的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 第十四条 监测信息变更前,省(市)检修公司应履行变更申请、审批程序,并在在线监测系统中做好信息台账的登记、变更工作。 第四章 监测数据异常处置 第十五条 在线监测系统发出告警信息时,调控中心监控(调控)人员对告警信息进行初步判断,确定告警类型、告警数据及告警设备,并通知电科院。 第十六条 接收到调控中心反馈的在线监测告警信息,电科院应尽快安排分析、检查处理,并将分析和处理情况及时反馈至相应调控中心。 第十七条 在线监测主站系统出现信息中断等异常情况,调控中心监控(调控)人员应通知电科院排查处理,电科院将检查及处理情况反馈至相应调控中心。 第五章 统计分析 第十八条 电科院对输变电设备状态在线监测分析处理情况进行汇总,并以周报形式报送至省调。负责编制月度异常设备风险预警报告并报送至省调、省公司运维检修部。 第十九条 调控中心应结合月度异常设备风险预警和调控实时信号等,针对影响电网安全运行的关键设备,电网重载设备,电网重要控制断面,进行综合分析,做好事故预想。 第六章 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条 调控中心对在线监测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对未按照本规定进行在线监测信息管理工作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进行考核。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四川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归口管理并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附件 输变电在线监测告警信息及处置情况表 序号 发现日期 变电站 告警信息 告警阀值 电科院回复意见 备注 1 XX年XX月XX日 XXkVXX站 2 3 4 四川省电力公司办公室 2012年12月17日印发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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