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九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doc

  1. 1、本文档共33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吉林九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doc

吉林九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吉林九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东和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公司注册名称:吉林九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Jilin Jiuyin Financial Leasing Co.,Ltd. 本公司住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仙台大街3333号。 第三条 本公司是由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榆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亿元亿公司有下列变更事项之一的,须报经银监会批准。 (一)变更名称; (二)组织形式; (三)调整业务范围; (四)变更注册资本; (五)变更; (六)修改章程; (七)变更或营业场所; (八)变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九)合并分立; (十)规定的其他变更事项。 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积极探索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互动,积极探索融资租赁的市场服务功能和金融创新模式公司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 (1)融资租赁业务; (2)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 (3)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 (4)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 (5)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 (6)同业拆借; (7)向金融机构借款; (8)境外借款; (9)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 (10)经济咨询; (11)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司银行股东的存款。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应当经。股东应就其股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三)对本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四)按本章程的规定向股东大会提出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推荐人选; (五)对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公司重大事项享有知情权利; (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其所持有的股份; (七)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八)本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出资份额参加本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九)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九条 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 股东大会会议、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本章程的,股东有权自决议做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第三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本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规定人数或者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未经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业务召集股东大会会议,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关联交易; 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应由董事会行使的职权。重大关联交易是指公司与一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占公司资本净额5%以上,或公司与一个关联方发生交易后公司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公司资本净额10%以上的交易。 第八十条 董事会应当制定内容完备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并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八十一条 董事会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将会议书面通知和相关文件、信息及材料送达全体董事和监事。董事长、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

文档评论(0)

suijiazhuang1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