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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系统常见问题.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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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系统常见问题

个人所得税系统常见问题-2 一. 使用个人所得税系统的TIPS扣款问题 1 二. 申报重复问题 2 三. 申报后发现错误问题 2 四. 填写纳税人信息有误问题 3 五. 扣缴义务人的登记变更问题 4 六. 重复身份证号问题 5 使用个人所得税系统的TIPS扣款问题 12月5日开始,使用个人所得税系统申报个税的扣缴义务人如果满足以下条件,不需要在前台进行清缴,系统会自动在每天晚上进行tips扣款处理,请各单位确保申报数据的准确性。具体条件如下: 使用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申报个税,无论是介质申报还是网络申报都可以。 在综合征管系统中存在有效的三方协议信息能够进行tips实时扣缴。 此次申报没有进行纸质开票清缴税款。 申报重复问题 使用个人所得税系统申报的纳税人不能在使用综合征管系统进行个税纸质的汇总申报或者外网的网上报税系统进行个税汇总申报,会造成申报重复,导致虚欠产生。 当月如果发现有上述的重复申报,需要作废使用综合征管系统的汇总申报或网上报税系统的申报,保留使用个人所得税系统申报的个税信息。 往月如果发现上述的重复申报,如果两种申报的申报金额不一致,那么需提交问题报告单联系省局说明情况后后台进行处理。如果两种申报的申报金额一致,近期省局会批量修改此类的数据。 申报后发现错误问题 扣缴义务人在客户端点击“申报”按钮后,发现申报有错误,需要修正申报数据,但是提示本月已经申报过,不允许再进行数据修改。可以采取以下方法操作: 如果此扣缴义务人是本月第一次使用个税系统软件,可以不用来税局。在自己机器上卸载软件,删除C盘下默认的“JdlsSoft”文件夹。然后重新进行安装软件,初始化进行,录入申报数据等操作,重新进行申报。 如果此扣缴义务人不是第一次使用个税软件,涉及往期的申报数据,那么 扣缴义务人需要来税局在个税系统局端进行申报。 专管员在综合征管系统中作废此次申报。 税务人员在个税系统局端查询此次申报的申报状态是“征管系统已经作废您本次申报,联系您的专管员重新申报”,导出申报反馈文件给扣缴义务人 扣缴义务人导入反馈文件后,再在客户端修改数据后,重新进行申报。 填写纳税人信息有误问题 纳税人名称输入错误 扣缴义务人已经正常申报成功,但是纳税人的名字输入错误。依据运维流程,向省局提交报告单,在后台进行修正数据。 在下个申报期之前,扣缴义务人需要在本地的客户端【纳税人信息】中修改纳税人的名称,以便下月正常申报。 纳税人身份证号码输入错误 税局人员使用局端【申报管理】--【日常操作】--【纳税人更换身份证】模块,查询出此身份证号码,然后输入目标身份证号码,点击查询,如果没有重复记录,那么可以进行置换。再把置换记录的zip文件导出给扣缴义务人。 扣缴义务人在客户端点击【纳税人信息】-【导入特殊身份证人员】,点击导入,提示成功后此纳税人的身份证号码就会更正为置换后的身份证号码,下月正常申报即可。 扣缴义务人的登记变更问题 局端:在综合征管系统进行变更后,查看个人所得税系统的扣缴义务人信息是否正确。 如果和综合征管系统一致,那么在个人所得税局端【申报管理】--【日常操作】--【导出客户端初始化文件】,导出扣缴义务人的初始化信息。 如果不一致需要专管员在【综合征管系统税收管理】-【认定管理】-【个人所得税接口(bims)认定】模块进行认定,把数据同步到个人所得税系统,然后在进行上步的操作。 扣缴义务人端:扣缴义务人在税务局拿到初始化信息后,在本地客户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参数设置】-【税务局信息获取模块】,点击介质或者网络获取,找到从税务局的初始化文件包,点击获取即可。 重复身份证号问题 在乙扣缴义务人进行个税申报时候,系统提示:“身份证号×××××已经在系统中有申报,并且名称不相符”申报不成功。 有此种提示是由于这个身份证号码已经被甲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了,已经保存在系统中,并且甲乙两家的身份证号码相同但是姓名不相同,所以乙扣缴义务人无法进行正常。 具体执行方法如下: 已经确认甲乙扣缴义务人录入的身份证的确是同一个纳税人,甲把名称写错了。 经过核实,甲录入的身份证名称是错误的、乙录入的身份证名称是正确的,但是错误的记录已经申报到了税局系统当中。 需要联系省局把系统中数据修改为正确的信息。 甲需要在本地的客户端【纳税人信息】中修改此人员的名称,以便下月正常申报。 乙在省局修改完数据后,再次导入申报即可。 已经确认甲乙扣缴义务人录入的身份证的确是同一个纳税人,乙把名称写错了。 经核实,甲录入的正确的、乙不正确。 如果确认是这种情况,那么把本次申报失败的反馈信息导出给乙。 乙在本地的客户端导入反馈信息后,然后在【纳税人信息】中修改此人员名称,重新生成申报数据,再进行申报即可。 已经确认甲乙扣缴义务人录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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