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7.民事诉讼证据.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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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7.民事诉讼证据

证据与证据材料 证据材料是当事人为了证明其所主张的案件事实而提出的各种材料;证据是法院据以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证据来源于证据材料,证据材料是证据的初始形态,证据材料符合一定的条件并经过一定的程序可以成为证据(证据材料成为证据需要经过法庭质证、审核和认证)。 不是所有的证据材料都可以成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据材料必须具备证据的构成要件,具备证据资格才能成为定案依据。 法律链接 《证据规定》第23条第3款:“法律、司法解释规定诉前保全证据的,依照其规定办理” 《商标法》第58条:“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法院 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申请人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措施” 案例15 某单位有一幢楼房,一楼租给张某经销家具,二楼租给某筹建处作为办公室。04年春节期间,二楼的水渗漏至一楼的家具上,造成损害。张某要求筹建处赔偿遭到拒绝。张某以筹建处为被告诉至法院。 法院受理后,应筹建处申请,对楼房进行了鉴定,在进行现场鉴定时,未邀请当地基层组织的人员参加,也未通知张某,仅有被告的两名人员在场。 勘验结果表明,被告房间内无自来水水管,楼房渗水系隔壁厕所内的水管渗漏所致。在庭审中法院未将勘验笔录当庭出示,未经双方质证,直接作为定案依据驳回了张某的诉讼请求。 请指出本案中哪些做法违反了民诉法的有关规定? [错误]未邀请有关人员参加;未经过法庭质证。 当事人 收集 证据 收集 法院 收集 可申清 的情形 依申请 收集 依职权 收集 申请 程序 不予 准许 处理 1、证据保全的条件与启动(L) 2、证据保全的种类 3、证据保全的方法 4、证据保全的效力 证据保全 案例16 【案情】4月份史某与某经销公司发生一笔购销业务,公司购买史某5万元的煤炭。 该公司为赵某与孙某合办,孙某为负责人。因史某与孙某关系不错,双方既未签订合同,也未出具任何书面凭证。 同年6月 ,孙某遇车祸受重伤住院。史某多次向赵某催要该笔货款,均遭拒绝。史某起诉并申请证据保全,法院对孙某进行了调查,孙某讲述了由其经手,为公司购买史某煤炭的事实,调查人员制作了笔录。孙某不久去世。 在庭审中,赵某辩称不知此事,不承担责任,但对保全的证据未能提出反驳的证据。【问题】 1、在诉讼中针对孙某重伤可能不治时,史某可申请法院采取什么措施? 2、如史某来不及起诉能否申请法院采取什么措施? ?《民诉法》第74条:“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修正后:将诉讼参加人改为当事人 条件 (1)欲保全证据与待证事实间存在关联性; (2)证据可能灭失或将来难以取得; (3)申请证据保全,不得迟于举证期届满前7日。 ?《证据规定》第23条:“当事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 启动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 法院依职权 种类 诉中保全 诉前保全 ? 申请人是利害关系人 ? 法院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同意的立即执行 ? 法院保全后申请人在15日必须起诉(修正案为30天) 【析】物证具有可靠性、稳定性,但同时具有间接性。单纯审视物证很难发现它与案件的关联性,需要举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等对物证与案件的关联性作出说明才能发挥证明作用。因此被称为“哑巴”证据。 在刘某孙某诉王某一案中摩托车铝合金后轮圈作为物证提交法庭,但其本身不会讲话,不能自行说明其对本案事实的证明效力。为了实现该物证的证明效力,经申请鉴定,为不合格产品,由此证明了王某的行为与刘某孙某损害后果具有因果关系,王某的侵权事实成立,理应给予赔偿。二在王某与李某的诉讼中,因王某出示的发票是08年6月9日开出的,而肇事发生在5月1日,故无法证实肇事后轮圈是从李某处购买,不能作为本案物证,在本案中没有证明力,因此法院驳回诉求是正确的。 有关物证的法律规定: 《民诉法》A63、68-1 《证据规定》A21、69、70、77 ?物证的认定规则 需要补强的物证: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有完全证明力的物证:物证原件或核对无误的复制件; 实现物证的方式:通过勘验、鉴定、询问有关人员。 【案情】周某在李某开办的拉面馆就餐时,在碗里吃出一根铁丝,铁丝蹦坏了周某的一颗牙齿。因赔偿问题双方发生争议。为此,周某以李某为被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李某赔偿经济损失800元。问题: 1、周某如想胜诉,应向法庭提供哪些证据? 2、本案中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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