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洋大学2016外国语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细则.doc

广东海洋大学2016外国语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细则.doc

  1. 1、本文档共8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广东海洋大学2016外国语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细则

外国语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细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执行《广东海洋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校学生[2008]11号)和《广东海洋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校学生[2007]33号,2007年12月6日),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外国语学院普通本科学生。 第三条 各班成立综合测评小组,由班主任任组长,班干部和2~3名学生代表任成员。班主任直接负责本班综合测评,辅导员负责指导和协助班主任做好综合测评工作。 第四条 综合测评工作程序:学生自评→班级综合测评小组测评并将测评结果公示→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汇总审查调整→学生处审批。 第五条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每学年进行一次,与奖学金评定同步进行。 第六条 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每人每学年1400元,二等奖每人每学年700元,三等奖每人每学年300元。 第七条 优秀学生奖学金以班为单位评定,享受优秀奖学金的人数不得超过全班学生的30%,其中一等奖为3%,二等奖为7%,三等奖为20%。学院(系)可在同年级同专业的范围同适当调整各班之间的比例,调整后当学年一、二、三等奖学金的获奖人数比例不超过本学院(系)同年级同专业学生的可评奖相应的人数比例。 第八条 获一、二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者,其素质综合测评得分必须在全班前15%名以内,学业平均成绩应在80分(平均学分绩点为3.0)以上;获三等奖学金者,其素质综合测评得分应在全班前35%以内,学业成绩75分(平均学分绩点2.5)以上。 第九条 具体做法。 (一)奖学金各类表格和学院的操行分汇总表可到学习纪检部邮箱处下载(表格的格式请不要随意更改)。 (二)综合测评内容由“思想道德素质”、“专业文化素质”、“身体素质”、“社会实践能力”四部分组成。其中“思想道德素质”权重分为15,“专业文化素质”权重分为70,“身体素质”权重分为5,“社会实践能力”权重分为10,综合测评总为分100。 (三)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最后得分必须经班主任、辅导员和主管学生工作的的副书记签字确认。 (四)因同一行为受到奖惩而被扣分或加分的,只计最高的加分和扣分,并且只加分或扣分一次。 (五)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文体比赛、文艺演出、体育活动训练以及其他集体活动和比赛而获得文化课加分的,只计算专业文化素质分,不再计算该项目的奖励分。 (六)以个人参赛获得奖励或发表学术论文的其加分标准为对应项的全额,以2~3人、4~6人和7人以上为团队或集体参赛获得奖励或发表学术论文的,每人的加分标准为对应项全额的85%、70%和50%。 第二章 思想道德素质 第十条 思想道德品质由“基本分”、“奖励分”和“扣除分”构成,即“基本分”+“奖励分”-“扣除分”= 思想道德品质分。 (一)基本分 爱祖国、爱人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可获得基本分11分。 (二)奖励分 (1)积极参加学校、院系开展的学术、讲座等各类活动,每次加0.05分,此项加分学年不超过0.3分,一般情况是校级活动加0.1,学院或者协会加0.05; (2)积极参加义务献血者,每人每次奖励0.5分,以献血证为准(此项加分学年不超过1.0分) (3)获得各种工作的积极分子(草坪文明岗积极分子、饭堂文明岗积极分子、社团积极分子等)、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军训优秀学员、优秀党员等加分情况按照颁奖部门:院级(社团)加0.3分、市(校)级0.6分、省级1分、国家级1.5分; (4)优秀礼仪生、优秀志愿者、党校培训优秀学员、以团队形式参加社会实践获得的先进个人加0.3分,以证书为准(第(3)和(4)类学年加分之和不超过1.5分) (5)在宿舍内务大检中被评为学年优秀宿舍的宿舍成员(包括宿舍长)每人每学年奖励0.2分,被评为学年良好宿舍的宿舍成员(包括宿舍长)每人每学年奖励0.1分(按学年加分) (6)在草坪文明岗评比中,如果学院成绩排名全校一等奖,则该次参与草坪劳动者每人加0.1分; (7)学年专业文化素质在班上排名前三名且无不及格科目者,按一、二、三名分别加0.3,0.2,0.1分(前三名有不及格科目者名次顺推); (8)军训进入表演方队,加0.2分(如果进入表演方队,又被评为军训优秀学员,只加军训优秀学员的分); (9)拾金不昧,乐于助人,做好事并受到表彰者,每人每次奖励0.5分;(以相关单位出示的证明为准) 10)在团委学生会任职一年的大一新生,任职期满一学年,(即试用委员)每人加0.5分;(注:如果该成员是担任学生党支部委员、校团委和校学生会全体学生干部、学院级学生团体负责人,则只加该生组织管理分,不与此项叠加) 11)各宿舍长任职期满一学年,考核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级的分别加0.4分、0.2分、0.1分

文档评论(0)

文档精品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版权声明书
用户编号:6203200221000001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