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价值评估准则.doc

  1. 1、本文档共39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企业价值评估准则

中评协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的通知 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行为,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所称企业价值评估,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企业整体价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或者股东部分权益价值等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 第三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遵守本准则。 第四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与企业价值评估相关的其他业务,可以参照本准则。 基本要求 第五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并考虑其他评估准则的相关规定。 第六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具备企业价值评估的专业知识及经验,具备从事企业价值评估的专业胜任能力。 第七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不得出现对评估结论具有重要影响的实质性疏漏和错误,不得以预先设定的价值作为评估结论。 第八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明确评估对象,选择适当的价值类型,合理使用评估假设,恰当运用评估方法,形成合理的评估结论。 第九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获取充分信息,并确信信息来源是可靠的,信息利用是恰当的。 第十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可以聘请相关专家协助工作,但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确信专家工作的合理性。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对评估过程中引用的专业报告的独立性与专业性进行必要判断,恰当引用专业报告。 操作要求 第十一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明确下列基本事项: (一) 委托方的基本情况; (二) 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三) 被评估企业的基本情况; (四) 评估目的; (五)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六) 价值类型; (七) 评估基准日; (八) 评估假设; (九) 注册资产评估师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根据评估目的和委托方要求,明确评估对象,谨慎区分企业整体价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和股东部分权益价值。 第十三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充分考虑评估目的、市场条件、评估对象自身条件等因素,恰当选择价值类型,并合理使用评估假设。 第十四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业务的具体情况,收集并分析被评估企业的资料和其他相关资料,通常包括: (一) 评估对象相关权益状况及有关法律文件、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 (二) 企业的历史沿革、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主要的产权和经营管理结构资料; (三) 企业的资产、财务、经营管理状况资料; (四) 企业的经营计划、发展规划和未来收益预测资料; (五) 评估对象、被评估企业以往的评估及交易资料; (六) 影响企业经营的宏观、区域经济因素的资料; (七) 企业所在行业现状与发展前景的资料; (八) 证券市场、产权交易市场等市场的有关资料; (九) 可比企业的财务信息、股票价格或者股权交易价格等资料。 第十五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尽可能获取被评估企业和可比企业的审计报告。 无论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注册资产评估师都应当对其进行必要的分析和专业判断。 第十六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运用收益法和市场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应当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等相关条件,在与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协商并获得有关信息的基础上,对被评估企业和可比企业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分析和调整,以合理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 根据评估业务的具体情况,分析和调整事项通常包括: (一) 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二) 非经常性收入和支出; (三)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和溢余资产及其相关的收入和支出。 第十七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运用收益法和市场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应当与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进行沟通,了解企业资产配置和使用的情况,谨慎识别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和溢余资产,并对其进行单独分析和评估。 第十八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知晓评估对象在持续经营前提下的价值并不必然大于在清算前提下的价值。 如果相关权益人有权启动清算程序,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根据委托评估事项,分析评估对象在清算前提下价值大于在持续经营前提下价值的可能性。 第十九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在对具有多种业务类型、涉及多种行业的企业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时,应当根据业务关联性合理界定业务单元,并根据被评估企业和业务单元的具体情况,采用适宜的财务数据口径进行评估。 第二十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知晓股东部分权益价值并不必然等于股东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kk3400073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