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第四章合同法总则4.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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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债务承担 (1)免责式债务承担: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自己脱身而出 【例】甲欠乙债10万元,甲、丙订立债务承担协议,由丙偿还,乙同意。 (2)并存式债务承担:债务人本人不脱离债的关系,第三人又加入债务人行列,同原债务人一起共同承担债务 【例】甲欠乙债10万元,甲、丙订立债务承担协议,约定对乙的10万元债权由二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合同权利义务的消灭 1.清偿 2.抵消(法定抵消) 区别于合意抵消 3. 提存 《合同法》101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4.免除 5.混同 Company Logo Company Logo LOGO LOGO 第 四 章 合 同 法 总 则 (4) 重 点 合同履行的原则 1 抗辩权的种类 2 代位权与撤销权 3 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和消灭 4 八、合同的履行 (一)合同履行的概念 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全面、适当的完成各自合同义务,以便使合同债权得到实现的行为。 (二)合同履行的原则 全面履行原则 《合同法》 第60条 诚信原则 (三)抗辩权 1 同时履行抗辩权 2 先履行抗辩权 3 不安抗辩权 1.同时履行抗辩权 《合同法》第66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只存在于双务合同中 双方债务无先后履行顺序之分,应同时履行 双方债务均界期满 他方当事人尚未履行 【讨论】 甲、乙订立一商品买卖合同,约定甲给付乙10吨货物,乙付款100万元。后甲交付了7吨货物,同时请求乙付款100万元。乙应如何行使抗辩权? 甲、乙订立一商品买卖合同,约定甲给付乙10吨货物,乙付款100万元。后甲交付了10吨货物,但未交付与货物有关的一般资料。乙可否以甲未交付资料为由拒付货款? 2.先履行抗辩权 《合同法》第67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只存在于双务合同中 双方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 双方债务均界期满 【讨论】 甲、乙订立一买卖合同,约定甲于6月1日前交货,乙收到货后1个月内付款。甲于5月8日请求付款,乙拒绝。乙拒绝的意思是否为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意思? (4)他方未为先给付义务:先履行抗辩权人是后给付义务人 【讨论】 甲、乙订立一买卖合同,约定甲于6月1日前交货,乙收到货后1个月内付款。过了6月1日甲未交货,但要求乙付款。乙称:“你必须先交货,我1个月后再付款。”乙的主张有无道理? 3.不安抗辩权 《合同法》第68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只存在于双务合同中 一方有先给付的义务 先给付义务人的债务已届期满 他方有难为给付之风险 他方未提供担保 甲与乙订立合同,规定甲应于1997年8月1日交货,乙应于同年8月7日付款。7月底,甲发现乙财产状况恶化,无力支付货款,并有确切证据,遂提出终止合同,但乙未允。因而甲于8月1日未按约定交货。依据合同法原理正确的是? A. 甲有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除非乙提供了相应的担保 B. 甲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要求乙提供相应的担保 C. 甲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仅先交付部分货物 D. 甲应按合同约定交货,如乙不支付货款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九、合同债权保全 (一)概念 指法律为防止因合同债务人财产不当减少给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带来危害,允许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或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民事行为的法律制度。 代位权 撤销权 (二)代位权 《合同法》第73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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