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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参考外流N种暗道:可通过地下钱庄外贸等渠道流出
通过“地下钱庄”、外贸、境外投资、外资银行等渠道流出
《中国经济周刊(微博)》记者谈佳隆︱上海报道
一面是来势汹汹的海外热钱流入,一面是大量中国资金正通过各种渠道流向海外。无论从哪方面看,中国外汇管理制度正越来越受到挑战,已成为不争的事实。
“2012年全年中国海外商业房地产直接投资额达40亿美元,较2011年增长33%,预计在今年更有可能达到近50亿美元的投资额。”这是来自全球知名的房地产咨询服务机构仲量联行的数据。
与之相互印证的是,国际人才蓝皮书《中国国际移民报告(2012)》披露,我国正在经历第三次移民潮,2011年,中国对世界几个主要的移民国家永久性移民数量超过15万人。
于是问题就来了,无论是海外投资也好,海外移民也罢,钱是怎么流出海外的呢?因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个人年度结汇总额为5万美元。如此规模的配额是根本无法满足海外投资和移民需求的。
“资金外流已堵截不住”
“央行已经召集包括汇丰、花旗、渣打、星展等外资行探讨如何建立平台规范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制度,现在资金外流的方式很多,光靠堵截已经不行了。”一位外资法人银行高管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5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所指出的“建立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制度”的目的是希望让那些政府无法看到的资金跨境流动变得可以受到监控。
刘金川一家三口都从事金融相关行业,拥有6000万元人民币的家庭资产,已被金融机构视为高净值人群。
刘金川想要移民,但依照现有政策,通过正规外汇渠道向海外转移资产是非常困难的。6000万元人民币(约976.8万美元),按照一家三口每年共计15万美元结售汇额度,需要差不多65年才能完成。
在刘金川看来,目前中国有向海外转移资产需求的是三类人:第一类是移民者,或定居、或工作、或留学,最终目的是追求海外目的地国的永久居留权或国籍;第二类是投资者、企业主、明星,主要目的是全球配置资产风险,以免国内社会动荡使得身家遭受损失;第三类是裸官或贪官,由于其财产所得非法,一旦遇到稽查或未来可能的财产申报,通过向海外转移资产以留后路。
交通银行私人银行部副总经理刘立志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在我们接触到的高净值客户中,不少都有海外移民的倾向,有些考虑的是生活环境,有些则考虑的是教育环境,有些则认为签证便利很重要。国内资产向海外转移的确是很核心的问题,实际操作办法也很多,但我们只能按照合规的办法来建议。”
不过,刘金川认为,如果是孩子在海外读书生活,采用亲属额度凑份子蚂蚁搬家的方式是合适的,但移民显然不适用这一方法。地下钱庄、贸易项下和投资项下的资产转移已经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而境外赌场洗钱和境外银行卡套现也很好地实现了绕开外管局向海外挪移外汇的行为。
“地下钱庄”仍是主流方式
在深圳市中心有很多挂着留学中介牌子的店铺,其中就隐藏着大量的“地下钱庄”。与深圳一河之隔的香港,是世界重要的金融重镇,资金的便捷性和高度自由化备受资产转移者的追捧,资金在香港,就意味着能够顺利进出所有发达经济体。
阿迪是从事“地下钱庄”的老手,在他看来,外管局虽然能够管住大笔资金的进出,但对于几百万甚至几千万等值人民币进出的监管显然是无能为力的。
“只要客户提早半个小时告诉我,转移金额和币种,我就能按照即时兑换汇率帮客户把钱转出去,我们会按照一定比例收取手续费,约在0.8%~1.5%。”阿迪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一旦客户确认了价格,就可以把钱打入我们指定的若干个账号,一个小时内客户在香港开设的银行户头就能够收到相应港币或美元。如果客户的转移资金额特别大,建议还是分批次完成,每次的汇款金额都不要大于100万人民币,这样有利于规避监管。对于我们来说,拿现金的风险最小。”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作人、国际贸易与投资部主任沈彦炜告诉《中国经济周刊》:“通过‘地下钱庄’转移资金可以说是最通常最普遍的做法,近年来通过贸易渠道和海外并购渠道实现大额资金海外转移正在越来越普遍。”
贸易利润留在海外
在贸易项下的资金外流的方式也是多种多样的,国内贸易公司可以和海外贸易伙伴合作,通过报高进口价格、报低出口价格,顺理成章地把大量利润留在海外。
这在实际操作中牵涉到虚假贸易进出口合同的拟定和报价技巧。如果是较容易识别的常见普通商品,“明显”报高进口价格比较容易被海关发现,这会增加风险。而较难甄别的高新技术产品就比较容易虚增价格。
“在实务操作中还有一种方法比较普遍,国内贸易公司在香港设立一家贸易公司,在出口时通过平价卖出,而香港贸易公司再以市场价销售到欧美,利润就自然留在了香港。”沈彦炜认为这是一种规避风险很好的办法,实际上也很难稽查。
在监管部门看来,这部分利润是无法回到境内的,但在实际操作中,可以通过办理国际Visa或Master借记卡的方式实现在境内外资金的双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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