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2016行政法笔记要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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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2016行政法笔记要点

重点知识:行政法原则、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 知识点1:行政法知识体系 补充:(1)利害关系人:行政机关做出具体行政行为,如果在客观上能够建立、变更、消灭权利、义务关系。 (2)行政相对人:具体行为直接针对的对象。 (3)行政相关人:具体行为做出之后,虽然行为不是直接针对你做出,因具体行为做出在客观上建立、变更、消灭了你的行政法意义上的权利义务关系。①受害人型;②相邻权型③公平竞争权人型。 总结一句话:两个人,一件事;官管民,民告官;控制行政权,保护公民权 知识点2:行政法b. 行政执法方面,行政机关必须积极行使法定职权,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不得违反法律规定。背景知识:我国是大行政权,不是传统的三权分立,行政机关不只有执法权,还有立法活动,权利膨胀。②法律保留:法无授权即禁止。a. 行政立法方面,行政机关除非获得授权,否则不得作出任何规定和决定;b. 如果没有立法文件进行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合法行政的性质与地位:① 合法行政是行政法的首要准则,其他基本原则都是合法行政的延伸和扩展★。②实行合法行政原则是行政活动与民事活动的主要区别。【法律保留】,民法是法无禁止即自由。③合法行政原则的根据是行政机关在政治制度上对立法机关的从属性。【法律优先】④ 合法行政属于形式行政法治的范畴。合理行政是实质;(2)合理行政★:即行政决定应当具有一个有正常理智的普通人所能达到的合理与适当,并且能够符合科学公理和社会公德。公平公正对待行政机关面对同等情况应当同等对待,不同情况区别对待考虑相关因素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决定和进行行政裁量时,只能考虑符合立法授权目的的相关因素,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比例原则 合目的性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裁量权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必须符合法律目的。b. 适当性是指行政机关所选择的具体措施和手段应当为法律所必需,结果和手段之间存在着正当性。 损害最小是指行政机关在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某一行政目的的情况下,应当采用对当事人权益损害最小的方式。与合法行政注重形式正义不同,合理行政追求公正、权利、平等、正义,属于实质行政范畴。程序正当原则行政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公开,以实现公民的知情权。公众参与行政机关作出重要规定和决定,尤其是作出对公民不利的决定时,应当听取公民的意见回避行政机关履行职责,与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高效便民原则行政效率积极履行法定职责,禁止不作为或不完全作为。遵守法定时限,禁止不合理延迟。行政机关在行政活动中增加当事人的程序负担诚实守信原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 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 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行政相对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行政机关违反法定程序或非因法定事由违法撤销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对行政相对人因此受到的财产损失应依法予以赔偿。行政效能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管理职责,要有法律、法规赋予其相应的执法手段,保证政令有效。指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行政主体资格●重要法条 《行政诉讼法解释》: 第十九条当事人不服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在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署名的机关为被告。   第二十条行政机关组建并赋予行政管理职能但不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能力的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组建该机构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或者派出机构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超出法定授权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实施该行为的机构或者组织为被告。 第二十一条 行政机关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情况下,授权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行使行政职权的,应当视为委托。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第十三条 下级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批准机关为被申请人。第十四条 行政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对外以自己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中央行政机关1、国务院的组成   组成 部门: (长子) ①全部具有行政主体资格②规章制定权 改革前 改革后 1外交部、2国防部、3发改委、4教育部、5科技部、6工业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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