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实施细则要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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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实施细则要点

合同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及适用范围 第一条 为加强合同管理,保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XXXXX公司已下发的相关制度文件及XXX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所有经济合同(除销售合同、劳动合同)。 第二章 合同管理机构及分工 第三条 合同管理机构 公司各业务部门为合同经办部门,是合同管理的第一责任部门,根据相应职责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财务处为合同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对合同相关条款复核。 第四条 合同管理分工 原则上与公司发生的所有经济业务往来都须订立经济合同,少数特别紧急且小额(采购总额贰仟元以内)零星即时结算的物资采购可以采用询比价的方式直接购买,经部门负责人审签,报公司分管领导及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执行。具体各类合同办理分工如下: 1、原材料、辅材、备件、汽配、包装物等合同,由供应处办理。 2、设备采购、工程机械维修、供用电设施维修、工艺设备维修、计量器具检测、贸易称检定、固定资产租赁、特种设备维修检测、电力接入系统技术服务等合同,由生技处办理。 3、借款、保险、担保、税务代理、委托审计或评估等合同,由财务处办理。 4、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福利设施及维护材料采购、生活后勤家具用品采购、绿化保洁、垃圾清运、资料印刷、对外宣传、广告、通讯、行政车辆维修等合同,由办公室办理。 5、土建零星维修、项目环保安全验收、生产线劳务外包、安全评估等合同,由生技处办理。 6、质量体系认证等合同,由质控处办理。 7、特定、重大事项签约须报集团公司或股份公司审批。 8、水泥装卸劳务合同按照股份公司下发的《水泥装卸、原材料清仓劳务招议标业务规范指引》执行;上述未涉及的其他合同,由公司主要负责人临时授权委托经办部门。 第三章 合同管理职责 第五条 合同综合管理部门职责 1、制定并组织实施公司合同管理规章制度和合同评审须知(见附件1),并对各业务部门合同经办人员进行培训。 2、参与市场调研、招(投)标、合同评审、合同签约。 3、制定统一规范的询比价表、合同评审会签单(见附件2)、合同付款审批会签单等;负责投标资料的收取登记及传递。 4、通过市场抽查、电话询价、历史价格对比等手段对招标或比价信息及议价情况进行审核。 5、对合同的签订、变更及终止进行审核把关,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审查汇总《合同台账及执行情况表》;对公司合同的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每季度形成检查通报或分析。 7、审查合同签订部门是否在公司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如发现越权签订合同,有权拒签、退回。 8、规范合同专用章使用,严肃合同专用章保管,建立合同用印登记台账,确保用印规范、安全;对合同及所有合同附件资料分类收集、编号、整理存档及成册保管。 9、公司规定的其它职责。 第六条 合同经办部门职责 1、负责所签合同标的物的市场调查和供应商资信审查;负责招标物资的招标方案编制,并形成书面报批材料。 2、组织采购计划编制、市场调研、招(投)标、询比价、议价、合同谈判等工作。 3、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所签合同的具体性质和要求,全面准确地拟定合同条款,并办理报批和签章手续。 4、负责合同履行,每半年或合同履行结束时组织相关部门对供应商进行评审。 5、负责登记本部门《合同台账及执行情况表》(见附件3),每月5日前提交给财务处;每季度对本部门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形成执行情况分析。 6、及时妥善办理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事宜;牵头组织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或诉讼,并及时向公司汇报。 7、做好本部门合同档案管理。 第四章 合同的签订、审批与签章 第七条 合同签订、审批与签章程序 1、计划准备→标的咨询→资格审查(信用审查)→技术和商务谈判→拟定合同条款→合同评审→办理签章 第八条 计划准备 1、根据公司年度生产经营综合计划及日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供应处、生技处等部门编制月度采购计划,并组织召开会议对计划进行专业评审。通过评审的月度采购计划经公司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执行。没有采购计划的,原则上不予采购。 2、对紧急采购物资(紧急采购是指生产现场急需,既未列入月度采购计划,也未在已招标范围内的物资采购),由用料单位经办人提供紧急函件,报本部门负责人、采购部门负责人审核,经公司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审批后,交采购部门采购。 第九条 招标或比价 (一)招标。根据股份公司《物资采购招标暂行办法》,纳入物资采购招标的范围: 1、在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招标采购的物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内,必须依法招标采购。 2、有三家或三家以上的备选渠道,且单批次采购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原则上实行招标采购,不得将必须进行招标的物资采购化整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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