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行政体制改革中的社会主义民主建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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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行政体制改革中的社会主义民主建设

浅析我国行政体制改革中的社会主义民主建设 摘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方式在不断的改善,思想观念也呈现出了多元化、多样化,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改变相对应的政治上层建筑,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是有旧体制改革而来的,政治改革则要与之相配套结合才能推动社会的全面发展,而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则更是政治体制改革中的重中之重。 关键词: 民主 代议民主制 社会民主 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建设现状 行政体制改革 行政决策 行政组织 改革思路 引言 社会主义民主亦称“无产阶级民主”,无产阶级的政治制度,是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享有的民主。其本质和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人民有权管理国家事务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享有人身、言论、通信、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宗教信仰等自由,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012年2月,著名调查公司“拉斯穆森报告”在美国进行了一次全民性调查,问题是如果从电话本中随机抽选一部分人来做国会议员,他们会不会比现在的国会议员组的更好?结果,43%的人认为,抽签选出的人会做得更好,38%的人不同意,还有19%的人不知道怎么回答。 而本人认为这是一个不错的主意,因为抽签的方式可以体现一定层面的上民主,但这种民主依旧是间接的民主,不是直接的民主。著名政治学者、香港中文大学政治与公共行政系讲座教授王绍光在他的新论《民主的四轮驱动》中说道:“如果代表是选举出来的,就等于是别人帮你作主;如果代表是抽签产生的,与整体的人民直接做主相当近似,但毕竟由他人替代,还是间接的。间接民主最大的问题是阻隔广大人民群众亲身参与经济、社会、政治管理的途径。”由此本人联想到了我国的行政改革,我个人认为中国的行政改革应朝更加民主、更加公开的方向发展,让公共权力在阳光下行使。 一、何谓民主、代议民主制、社会主义民主 列宁说:“民主是国家形式,是国家形态的一种”,民主包括三方面的含义:民主是指公民管理国家的权利,反映公民与政权的关系,民主是指统治阶级实行统治的方法,也叫管理国家的方法,即国家的政治统治形式 。[1]民主是指国家活动的原则,即在一定的阶级范围内,按照平等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国家制度。[2]在民主体制下,人民拥有超越立法者和政府的最高主权,以多数决定、同时尊重个人与少数人的权利为原则。 代议民主制,又称间接民主制,是由公民以选举形式选出立法机关的成员,并代表其在议会中行使权力(称为代议),并与直接民主制相反。在选举中外,选民和被选者并无约束关系,即被选者在议会中的行为未必真正反映选民的意愿,但其表现却直接影响下次选举中选民的投票取向。代议民主制是现代国家普遍实行的制度,但在实践中,人民形式上拥有的权力与实际有限的权力不符,议员的承诺与实际表现也常常不相一致。   社会主义民主亦称“无产阶级民主”,无产阶级的政治制度,是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享有的民主。它是绝大多数人的民主,同资产阶级民主有本质的区别。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人民有权管理国家事务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享有人身、言论、通信、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宗教信仰等自由,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些民主权利不仅在宪法上明确规定,而且国家还提供实现这些权利的政治上的保障和物质上的帮助,是人类历史上必威体育精装版的最广泛和最高类型的民主。[3]社会主义民主有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要扩展到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文化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社会主义民主的建设必须同社会主义法制的建设紧密地结合起来,使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目标和根本任务之一。 二、我国行政体制改革中的社会主义民主建设 自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曾经于1982年、1988年、1993年、1998年和2003年先后五次进行了较大规模的行政体制改革。通过这些改革,使我国政府管理体制和模式发生了明显变化,创新了我国的行政体制,同时民主建设也得到了长足进步。 在行政权力方面,从行政权力结构配置上的高度集中,转变为“权力下放”,使政府从“全权”“全能”政府的角色转变为“有限政府”角色,保证了地方在重大事务上的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地决策的独立性、自主性;在经济建设领域,从微观管理转变为宏观层面上的管理和调控。在行政组织体制方面,进行了“大部制”改革,改变了机构臃肿、部门林立、层级模糊等弊端,调整政府部门的纵向层级设置和横向部门设置,[4]调动了各部门各层级的及时合理及决策的自主性和行政管理的专业化。 在干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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