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物管部分解读.ppt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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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物管部分解读

* Evaluation only. Created with Aspose.Slides for .NET 3.5 Client Profile 5.2.0.0. Copyright 2004-2011 Aspose Pty Ltd. Evaluation only. Created with Aspose.Slides for .NET 3.5 Client Profile 5.2.0.0. Copyright 2004-2011 Aspose Pty Ltd. 物权定义 《物权法》第二条 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Evaluation only. Created with Aspose.Slides for .NET 3.5 Client Profile 5.2.0.0. Copyright 2004-2011 Aspose Pty Ltd. Evaluation only. Created with Aspose.Slides for .NET 3.5 Client Profile 5.2.0.0. Copyright 2004-2011 Aspose Pty Ltd. 13年酝酿 物权法的筹备工作始于1993年,2007年3月16日,物权法被审议通过,前后历时13年。   8次审议   从2002年12月物权法初次审议,到2007年审议通过,共经过5年8次审议,审议次数之多在我国立法史上是空前的。   11543件民意   2005年7月,物权法草案向社会全文公布,共收到人民群众提出的意见11543件,并先后召开100多次座谈会和多次论证会。   延长1至2天   2007年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定于3月3日下午开幕,3月15日上午闭幕,与以往开十天会的惯例相比,会期增加两天。   相应地,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定于3月5日开幕,3月16日结束,也比往年多开一天会。这增加的会期,将用于讨论物权法草案和企业所得税法草案。   2799票赞成   2007年3月16日上午,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参加表决的近3000名人大代表以2799票赞成、52票反对、37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物权法。这部法律被认为对于推进经济改革和建设法治国家都有着重大意义,标志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一步完善,政治文明迈出了重要一步。 Evaluation only. Created with Aspose.Slides for .NET 3.5 Client Profile 5.2.0.0. Copyright 2004-2011 Aspose Pty Ltd. Evaluation only. Created with Aspose.Slides for .NET 3.5 Client Profile 5.2.0.0. Copyright 2004-2011 Aspose Pty Ltd. 第七十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七十一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二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共有部分:专有部分以外的走廊、楼梯、过道、电梯、外墙面、水箱、水电气管线;物业管理用房、绿地、道路、公用设施以及其他公共场所) 第七十三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物管法中有关物业的规定 Evaluation only. Created with Aspose.Slides for .NET 3.5 Client Profile 5.2.0.0. Copyright 2004-2011 Aspose Pty Ltd. Evaluation only. Created with Aspose.Slides for .NET 3.5 Client Profile 5.2.0.0. Copyright 2004-2011 Aspose Pty Ltd. 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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