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闲置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顺义区促进民政对象农转非调研报告.doc

  1. 1、本文档共1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顺义区促进民政对象农转非调研报告

顺义区社会保障情况报告 为了进一步解决“三农”问题,加快我区城市化进程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民向二三产业转移,我区积极促进农民“农转非”。作为民政部门,如何加大民政对象农转非力度,经过深入调查,分析研究,具体情况如下: 一、我区社会救助工作基本情况和主要政策 (一)城乡低保:我区于1996年开始实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低保标准经过11次调整后由最初的月人均170元提高到现在的390元(全市统一城市低保发放标准),截止到2008年7月底,全区有城市低保对象852户1417人,累计发放保障金310.2万元。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于1999年5月开始实行,低保标准经过9次调整后由最初的年人均1000元提高到目前的2160元。截止到2008年7月底,全区有农村低保对象4085户7873人,当年累计发放低保金593.6万元。目前,我区的农村低保标准在全市13个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区县位于第四位(朝阳、丰台、海淀已统一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在远郊区县位于第一位。 (二)困难户住房:根据北京市相关政策,农村社救对象房屋为危旧房的,翻建房屋市、区、镇三级各负担7000元,每户补助2.1万元;维修房屋市、区、镇三级各负担7000元,每户补助9000元。2008年为进一步加大农村困难户建房力度,确保无农村危房户,我区将建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户补助3万元,2008年区、镇两级共投入资金864万元,为近300户农村低保及低保边缘户进行危旧房改造。 根据《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义区城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顺政发〔2008〕2号),城市低保和低保边缘对象可以享受廉租住房补贴,补贴标准由区住房保障办公室核定确认。 (三)医疗救助:根据《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调整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及其实施细则的通知》,进一步加大了医疗救助制度,农村低保人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标准由40元提高到60元。普通门诊医药费报销资金封顶为2120元,住院资金封顶为10.6万元。 根据《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农村特困人员患大病经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后,个人负担仍然困难的,每年可给予1000至30000元的医疗救助。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北京市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07〕11号)精神,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大病医疗保险为每人每年1400元,其中个人缴纳300元、财政补助1100元,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生活困难补助待遇的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个人缴费由所在区县政府给予全额补助。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大病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为130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60%,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支付的最高数额为7万元;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基金的起付标准为65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0%,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支付的最高数额为17万元。 城镇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城镇无业居民的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700元,其中个人缴纳600元、财政补助100元。城镇无业居民中残疾人员的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400元,其中个人缴纳300元、财政补助1100元。享受我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待遇的城镇无业居民,个人缴费由户籍所在区县财政给予全额补助。城镇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基金的起付标准为130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城镇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60%,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支付的最高数额为7万元。 (四)征地超转:随着我区经济持续快速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顺义区自2003年首都机场东扩拆迁工作启动到2008年新城建设占地拆迁的深入,建设征地农转居超转人员的数量急剧上升。截至2008年9月,我区已接收安置超转人员3685人(一般超转人员3614人;孤老超转人员10人;病残超转人员61人),平均年龄67.6岁,女性占80%,男性占20%。在我区整建制与非整建制拆迁工作不断开展的情况下,预计我区超转人员将达到万人。 1、生活补助费:超转人员生活补助费标准经过两次政策调整,已从2003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90元)调整到2008年北京市最低基本养老金标准(775元),并以每年12.5%的幅度增长。通过转非安置,缩小了同在退休年龄段中的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截至目前,累计发放超转人员生活补助费近亿元。 2、医疗费补助标准:超转人员医疗补助标准同样经过两次政策调整,从最初的每月30元医疗补助费包干使用,到如今实施了医疗费报销机制。一般征地超转人员医疗费用在年内累计超过360元以上部分的门诊、急诊医疗费用报销80%,最高限额2万元;住院医疗费用、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

文档评论(0)

80092355km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