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整理】09律政固本阶段盛杰民反垄断法讲义.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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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整理】09律政固本阶段盛杰民反垄断法讲义

PAGE PAGE 1 中国《反垄断法》的制定与实施 北京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所长 中国《反垄断法》审查修改专家小组专家 盛杰民教授 一、中国《反垄断法》的制定 (一)立法宗旨和指导思想 1.预防和禁止的是垄断行为,而不是垄断状态 垄断的法学定义不是指市场结构,只能指市场行为。法律所规范的只能是市场行为而不是状态。我国的反垄断立法顺应了国际反垄断法,从结构主义为主向行为主义为主的规制理念的转化。 2.保障企业的竞争自由 民法原则的存在使得垄断化成为可能,并进而成为企业自由竞争的障碍。《反垄断法》保护的是竞争秩序、市场公平竞争,而不是单纯保护经营者。 (二)《反垄断法》的作用 1.《反垄断法》维护竞争机制的正常运行,提高经济运行效率,实现资源合理配置。 2.《反垄断法》确保消费者的利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提高社会的总体福利水平。 以上内容体现在总则的第一条。 二、中国《反垄断法》规制的垄断行为 (一)垄断协议 1.关于横向垄断协议 经营者为了限制竞争,共同获取垄断利润,与处于产业链同一环节的有横向竞争关系的其他经营者订立限制竞争的垄断协议。 这种联合限制竞争行为实现价格联合、划分市场、联合抵制,从根本上排除的相互间的竞争,甚至形成各自的市场支配地位,还排除了相互间竞争的可能。 这是一种最严重的排斥竞争,危害最大而受处罚也最严厉的垄断行为。 (第十三条) 2.关于纵向垄断协议 处于同一产业链由供求关系的垂直环节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经营者所作为的联合限制竞争行为,主要形式的表现。(见《反垄断法》第十四条) 禁止纵向垄断协议主要是禁止限制转售价格,禁止在同一产业链中,上一环节经营者利用其市场支配地位,通过协议确定下一环节经营者销售价格的行为。 3.《反垄断法》第十五条规定了不适用本法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规定的七种情况 中国《反垄断法》的规定吸收了美国反垄断法的分析原则,同时吸收了欧洲法的纵横分类法。 (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1.对市场支配地位的定义及表现(第十七条规定) 对市场支配地位的控制由结构主义控制和行为主义两种方法。我国适用的是控制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为的规制方法,禁止的不是市场支配地位的结构,而是禁止市场支配地位的滥用,着重强调滥用行为及其后果。 规制的思路是经营者拥有市场支配地位本身并不构成违法(垄断及支配市场是经营者的本性追求)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构成要件有三个: 首先是企业拥有市场支配地位,这是先决条件。(如,对垄断协议的合理性分析是否具备市场支配地位也决定了两种不同的态度) 其次,实施了滥用行为。 最后,造成的损害后果。(主要考察对竞争秩序及公共利益的危害,如,不公平的强制交易、排除其他经营者、增设市场进入壁垒等等) 2.认定和推定市场支配地位(《反垄断法》第18、19条) (三)经营者集中 1.经营者集中的含义 既指合并又指控制和影响。(《反垄断法》第20条) 2.原则是控制而非禁止 经营者集中具有两面性。 3.《反垄断法》设计了事先申报制度。 第21条 可以不申报的几种情况。 第22条 4.第23条—第26条是关于申报的文件、审批过程和审批期限等程序规定。 5.审查经营者集中应当考虑的因素 6.关于国家安全的审查(《反垄断法》第31条) (四)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该章属于宣誓性的规定,表明了国家和法律宣布行政性垄断违法的态度。 三、中国《反垄断法》的特点 (一)中国《反垄断法》反映了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现状。 《反垄断法》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而制定的,但中国的市场极为幼稚,与西方市场经济国家不同,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的《反垄断法》是在成熟的市场中针对垄断行为制定法律予以调整;而中国的《反垄断法》是在政府培育市场的过程中运用《反垄断法》来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中国的市场经济的不成熟在《反垄断法》中也得到了体现,例如,中国《反垄断法》明显地反映出竞争政策对产业政策的妥协。(《反垄断法》第7、31条). 中国的《反垄断法》还需在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中不断地完善。 (二)中国《反垄断法》与世界竞争法接轨,认真的学习了各国的成熟经验 中国《反垄断法》调整范围与世界各国相同,垄断行为也与世界各国相同,均为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经营者集中三大支柱。 将垄断协议区分为横向垄断协议和纵向垄断协议是学习了欧洲。对垄断行为的查处适用本身违法原则与合理原则,是借鉴了美国反垄断法理念。对经营者集中的申报程序、申报标准学习了欧洲、日本和韩国以及中国台湾的经验。中国《反垄断法》第45条的承诺制度及第46条的坦白从轻处罚制度也是学习了美国和日本的经验。 (三)反行政性垄断,略有突破 中国《反垄断法》第51条对滥用行政权力行政性垄断的处分赋予反垄断执法机构建议权。第37条为对滥用行政权力行为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规定的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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