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整理】1,为什么说环境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docVIP

【2017年整理】1,为什么说环境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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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整理】1,为什么说环境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1、为什么说环境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答:(1)环境资源法有其特定的明确的社会关系即环境保护社会关系作为其调整对象,这是环境资源法成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的基本依据和标志。 (2)环境资源法有与其相应的综合的调整方法,由于环境保护社会关系十分广泛,所以它综合采用民事、刑事、行政等手段作为其调整方法。 (3)环境资源法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有其历史必然性,因为环境问题已成为国家面临的严重社会问题,因此国家对环境资源的管理必须采用法律手段进行综合管理,全面调整,这是其他部门法所无法替代的,这使环境资源法有了自己独立体系。 2、防治地表水污染的措施。 答:(1)在保护区内不得新建排污口;(2)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有毒、有害物质,这些物质包括:A、油类、酸液、碱液,或者剧毒、废渣; B、含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可溶性剧毒废物;C、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物;(0.5分)D、放射性固体废物或含有高放射性和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3)对地表水排放其他污染物必须符合标准;(4)防止船舶污染地表水。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遵循的特有原则是什么? 答:(1)全过程管理的原则;(2)“三化”管理原则;(3)工业废物和危险废物禁止排放和强制处置原则;(4)集中处置和分散防治相结合原则;(5)对危险废物实行特别严格的控制和重点防治的原则。 4、环境权的特点。 答:环境权具有主体广泛性客体多样性、内容丰富性、权力义务统一性、有限度性等特征。 5、环境行政处罚的特点。 答:环境行政处罚的特点是,(1)行政处罚的主体具有特定性;(2)行政处罚的对象是行政相对人中的违法者;(3)行政处罚的性质是行政制裁,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4)行政处罚具有单方强制性;(5)行政处罚具有时效性 6、环境污染的特点 答:环境污染的特点:(1)环境污染是人类正常活动的有害负作用;(2)环境污染以环境为媒介,对不特定的人体造成危害;(3)环境污染具有综合性和积累性;(4)环境污染同时侵害多种权益;(5)环境污染危及的范围广;(6)环境污染引起的疾病往往难以发现和治疗。 7、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体制。 答: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体制实行的是统一监督管理,分级分部门监督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2)各有交通部门的航校政机关对船舶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3)各级铁道行政主管部门对铁路机车、铁路运输企业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4)各级渔业管理部门对渔业船舶排气和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5)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8、城市生活垃圾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 答:活垃圾是指在城市日常生活中,或者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和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及法律、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废物,对其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有:(1)指定地点倾倒、堆放;(2)及时清运、分类收集和无害化处置;(3)清洁能源和净菜进城;(4)配套建设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贮存、运输、处置设施;(5)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处置 9、哪些排污行为不缴纳排污费? 答:(1)排污者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交纳污水处理费的不再交纳排污费;(2)排污者建成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或者处置设备、场所,并符合环境保护标准,或者其原有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或者处置设施、场所,经改造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自建成或改造完成之日起产生的固体废物,不再交纳排污费;(3)对机动车、飞机、船舶等流动污染源暂不征收废气排污费和超标噪声排污费;(4)对农民自建住宅,不得征收噪声排污费 `10、行政处罚的特点。 答:(1)行政处罚的主体具有特定性;(2)行政处罚的对象是行政相对人中的违法者;(3)行政处罚的性质是行政制裁,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4)行政处罚具有单方强制性;(5)行政处罚具有时效性。 11、预防为主原则的原因。 答:环境具有不可逆转性,污染和破坏后往往不能恢复和补救;环境遭受污染和破坏后再去治理,花费的代价高;环境问题的产生是忽视的结果,采取预防许多环境问题可以得到解决。 12、收费制度的含义及特点。 答:排污费是指国家环境保护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征收一定数额的费用。它具有强制征收、分级管理、专项使用的特点 13、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内禁止从事哪些活动? 答:禁止向一类保护区排放污水和从事旅游游泳和其他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禁止在一类保护区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停靠船舶;禁止设置油库;堆放工业废渣、城市生活垃圾、粪便及其他废弃物;禁止从事种植放养禽畜。 14、关于危险废物防治做了哪些特别规定? 答:危险废物名录和鉴别制度;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制度;强制处置和代处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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