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甘肃省万名下基层考试公基政治之法律讲座PPT-甘肃中公教育.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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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甘肃省万名下基层考试公基政治之法律讲座PPT-甘肃中公教育

2.法律的产生变更消灭都是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2015年甘肃万名备考指导 公益讲座 中公教育 陆明君 文 前 法律 道德 规范性 √ 人与人的行为 社会关系 √ 思想意识 强制性 √ 国家 √ 外在舆论 国家意志性 √ 统治阶级意志 × 物质制约性 √ 产生、变更、消灭 √ 程序性 √ × 普遍性 √ 以地为界 √ 以人为界 可诉性、可裁判性 √ 包括宪法 × 法理学 一、法的概念 对象 分类 指引作用 本人行为 确定的指引/有选择的指引 评价作用 他人行为 一般评价/专门评价(有法律约束力) 教育作用 一般人行为 正面教育(示范)/反面示警) 预测作用 人与人之间行为 注:最能体现预测作用的就是合同。 强制作用 违法犯罪行为 二、法的作用 法理学 三、法律关系与法律事实 法律关系 = 社会关系 + 法 法律事实 法律行为——合同 法律事件 自然事件——人的出生、死亡;自然灾害 社会事件——战争、暴乱、罢工等 法理学 法理学 主体 内容 法的遵守(守法)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全体公民 行使权力+履行义务 法的执行(执法) 行政主体 法的适用(司法) 司法主体(只能是法院、检察院) 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公民个人,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干涉。 四、法的实施 1.国家保护国有制经济的合法权益。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享有劳动的权利与义务。 3.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赔偿。 宪 法 宪 法 国家保护( )的宗教活动 A.正常 B.正当 C.合法 D.适当 宪 法 我国根本制度——社会主义制度 我国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我国基本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政党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宪 法 宪 法 (一)宪法由全国人大制定修改(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宪法修正案由全国人大主席团公布,由全国人大及常委会负责监督实施。 (二)一府两院对全国人大及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只负责不报告工作 (三)连任不超过两届: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 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宪 法 (四)省全部进入紧急状态——全国人大常委会 省部分地区紧急状态——国务院 建制 区划 省 全人大 国务院 市县 国务院 乡 省政府 (五) 刑法 1.丈夫甲为了杀死妻子乙,在妻子饭碗里投放毒药,明知孩子丙可能因为分食而中毒,由于杀妻心切而不顾孩子的死活。 2.甲为防虫,在果实上喷洒了农药,结果毒死小偷 3.甲为防盗,在花园周围铺设电网,结果电死小偷 一、犯罪主观方面 刑 法 二、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 1.甲看到乙向自己走来,以为乙欲杀己,于是打伤了乙,其实乙只是路过 2.甲欲杀乙,因此故意用言语激怒乙,乙先动手,甲将乙打伤 3.甲强奸乙,结果在双方搏斗中被乙杀死 4.甲强奸乙,事后乙越想越生气拿起高跟鞋拍死了甲 5.甲要杀乙,乙抢了丙的摩托车逃命去了 刑 法 三、故意犯罪形态 1.甲杀乙,中途后悔,送至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2.甲乙约定杀丙,结果乙由于胃疼并未前去,甲独自杀死了丙 3.甲为杀乙前去买刀,因形迹可疑被警察问话,甲心理素质不好全招了 4.甲为杀乙前去买刀,突然打雷了,甲觉得这是上天的警示,放弃买刀 5.甲发现前面一人已长发及腰,欲强奸,扑倒之后发现是男子 行政法 官管民: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 民告官: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民 官 行政法 行政法 国务院终局裁决 省级政府 国务院部门 自己复议 诉讼 行政法 对象 适用 救济 表现 抽象行政行为 不特定 反复 不可复议、诉讼 行政“立法” 具体行政行为 特定 仅一次 可复议、诉讼 行政执法 1.内部行政行为(行政审批、行政处分---申诉) 2.抽象行政行为 3.行政指导 4.行政调解 5.行政仲裁(劳动局仲裁) 6.国家行为、刑事行为(公安局刑事侦查行为) 排 除 行政行为 行政法 2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下列行政复议申请,复议机关不予受理的是: A.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抚恤金的 B.认为某部门的行政规章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C.对扣押、冻结财产的行政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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