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政策问答题-西城医保中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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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政策问答题-西城医保中心

北京市“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 政策问答题 (宣武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编写) 一、什么是北京市“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制度? 答:所谓“一老”指的是:北京市城镇没有医疗保障的老年人。具体标准是: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没有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年满60周岁(含)以上的城镇老年人、女年满50周岁(含)以上的城镇居民。 所谓“一小”指的是:北京市城镇没有医疗保障的学生、儿童。具体标准是: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的在册学生,以及非在校少年儿童(包括托幼机构的儿童、散居婴幼儿和其他年龄在16周岁以下非在校少年儿童)。 以上两种人称为“一老一小”,对“一老一小”建立的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统称为“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制度。这是社会保障制度中医疗保险制度之一。 二、为什么要建立北京市“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制度? 答:“一老一小”人员,长期以来由于没有社会保险性质的医疗保险,一旦发生疾病,尤其是大病,给本人和家庭带来经济方面沉重的负担和精神方面巨大的压力,影响了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北京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障,经2007年5月8日第158次市长办公会批准,出台了《北京市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意见》,我区也于7月12日第21次区长办公会审定批准,通过了《宣武区关于落实“北京市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方案》,并将在我区全面贯彻实施,预计我区将有6万余人纳入“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制度。从此,“一老一小”将告别没有医疗保险的日子。 三、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有什么联系和区别? 答: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人们对于保险这个词语已经非常熟悉。过去常说的所谓“劳保”已经逐渐被时下的“社会保险”所代替。与此同时,“商业保险”这一名词也很快在民众中传开。但是,相当多的人不知道什么是“社会保险”?什么是“商业保险”?它们之间又有什么系和区别? 我们所说的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主要是指人身保险。他们之间的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所承保的保险标的都是人身保险,商业保险是社会保险的补充保险,二者具有不少联系。 1、不管是社会保险,是商业人身保险,都是被保险人遇到风险后能够获得一定的补偿,因而都是为保险群体服务的,都力图保障被保险人免受风险连累。 2、社会保险和商业人身保险,都是要求投保人事先缴纳保险费,作为被保险人享受保险待遇的先决条件。、社会保险与商业人身保险既然同属于抵御风险的活动,所以二者预测风险的方法和技术,要求工作人员具备的知识和技能结构,乃至专业术语也很近似。 、社会保险与商业人身保险的活动和功能相辅相成,社会保险抵御风险的功能是基本的,商业人身保险起到辅助的、补充的作用。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 1、行为主体不同。社会保险属于政府行为,保险人是国家权威机构。政府不仅是社会保险的倡导者、组织者、执行者,也是它的坚强后盾,即一旦社会保险入不敷出,出现严重赤字,政府一定想方设法预以弥补,以保障受保人的权益,维持社会安定。商业人身保险纯粹是企业行为,保险人是保险公司,它讲究“多进少出高盈利”,与投保人保持商品买卖关系,无半点政治色彩可言。 2、追求目标不同。社会保险以国家的社会政策为出发点和归宿,把保障全社会安定实现长治久安作为追求的目标。商业人身保险追求的则是利润最大化,时时处处以赚取最大利润作为自己的经营目标。 3、实施手段不同。社会保险依法执行,带有强制性,强制一切用人单位及其员工按时如数交纳社会保险费,否则,轻的罚以滞纳金,重的绳之以法,毫不含糊。商业人身保险则不同,它纯属商业活动,严格实行买卖自由、等价交换的原则,自愿投保,其范围相当广泛,只要是符合保险公司的承保条件、具体保险费负担能力的人员,都可以参加,无半点强制色彩。 4、可靠性不同。社会保险待遇支付最可靠,保证及时足额发放,因为它是政府行为;商业人身保险则当然在我国《保险法》明确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的保险公司,不允许倒闭”,所以我国不可能出现人寿保险的保险公司倒闭的情况。 5、交换原则不同。社会保险实行的则是互助互济原则,强调劳动者之间的互相帮助,即富裕地区帮助不富裕地区,高收入者帮助低收入者,在业者帮助失业者等等。而商业人身保险实行不投不保、少投少保、多投多保的商品等价。 、保障程度不同。社会保险的保障程度通常根据社会经济生活水平、国家福利政策、被保险人的贡献、工龄、地位,由国家单方面决定的,而且只是满足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保障程度一般在社会贫困线和在职职工工资收入之间。而商业保险的保障程度则根据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保险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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