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103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预算评审中心
话题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面临的四大问题 《示范文本》形成 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修改理解 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修改理解 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修改理解 《示范文本》修改重点 八项合同管理制度 完善合同要素结构 完善合同要素结构 完善合同价格类型 注重对发承包人施工实践的引导 实现与现行法律和其他文本的衔接 《示范文本》的适用范围 《示范文本》框架 关于合同协议书 关于通用合同条款 关于专用合同条款 关于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关于合同价格形式 关于合同价格形式 关于合同价格形式 关于资金来源证明和双向担保 关于资金来源证明和双向担保 关于现场统一管理协议 2.8、现场统一管理协议 关于监理人 关于监理人 关于变更 关于变更 关于变更 关于变更 关于变更 关于变更 关于变更 关于变更 关于价格调整 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11.2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 11.2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 11.2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 关于暂估价项目 关于暂估价项目 关于暂估价项目 关于暂估价项目 关于暂估价项目 关于开工 关于开工 关于开工 关于暂停施工 关于暂停施工 关于暂停施工 关于暂停施工 关于暂停施工 关于计量支付 关于计量支付 关于计量支付 关于计量支付 关于计量支付 关于计量支付 关于计量支付 关于计量支付 关于计量支付 关于计量支付 关于计量支付 关于索赔 关于索赔 关于索赔 关于索赔 关于索赔 关于索赔 关于甩项竣工 14.3 甩项竣工协议 关于竣工结算 关于竣工结算 关于竣工结算 关于缺陷责任与保修 关于缺陷责任与保修 关于缺陷责任与保修 关于缺陷责任与保修 关于缺陷责任与保修 关于缺陷责任与保修 关于缺陷责任与保修 关于缺陷责任与保修 关于缺陷责任与保修 关于争议解决 关于争议解决 关于争议解决 关于争议解决 关于争议解决 关于争议解决 关于争议解决 【解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在质量保修期内发包人有权在合同约定的工程保修范围与期限内要求承包人承担保修责任。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筑工程的保修期应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最低保修期限为: 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厨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装修工程为2年 【条文】 20.争议解决 20.1和解 20.2调解 20.3争议评审 20.4仲裁或诉讼 20.5争议解决条款效力 ===多种纠纷解决机制的实现 【解读】 引起暂停施工的原因:发包人原因、承包人原因、行政监管、不可抗力等4个方面。 停工的类型:依法停工、依约停工 因发包人原因包括:发包人违法、发包人违约、发包人提出变更等情形。 停工权的行使: 1、停工的指示:监理人发出,获得发包人同意 2、停工的程序:通知、合理期间、停工、相应部位 3、停工84天以上,承包人有权取消相应工程、价格调 整、解除合同 4、停工不当的后果:工期违约责任 【解读】 暂停施工后,施工合同并未解除,合同当事人仍需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承包人仍然为项目总承包方,承包人仍应按照《建筑法》第45条等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负责工程的照管,由此发生的承包人照管费用由造成暂停施工的责任方承担 【条文】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量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图纸及变更指示进行计量。工程量计算规则应以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为依据,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2.3.2 计量周期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工程量的计量按月进行。 【条文】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单价合同的计量按照本项约定执行: (1)承包人应于每月25日向监理人报送上月20日至当月19日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并附具进度付款申请单、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 (2)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告后7天内完成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的审核并报送发包人,以确定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监理人对工程量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共同复核或抽样复测。承包人应协助监理人进行复核或抽样复测,并按监理人要求提供补充计量资料。承包人未按监理人要求参加复核或抽样复测的,监理人复核或修正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3)监理人未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后的7天内完成审核的,承包人报送的工程量报告中的工程量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