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抵押反担保合同范本.doc

  1. 1、本文档共1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个人抵押反担保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抵押反担保合同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甲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抵押人: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住所地:鉴于甲方同意为借款人 与贷款人 签订的借款额为 元整的《借款合同》(合同编号: )提供保证担保,乙方愿向甲方提供财产抵押和连带责任保证,作为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反担保。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 被担保的主债权数额甲方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与借款人签订的《委托担保合同》(合同编号: 年 号)约定的并由甲方提供信用担保的贷款或承兑等,担保贷款额为 万元整。抵押期限《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后二年。第三条 反担保的方式和范围3.1乙方除提供抵押反担保外,还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反担保责任。3.2乙方提供担保的范围:为甲方根据《委托担保合同》(合同编号: 年 号)的约定应贷款人要求代借款人清偿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贷款人债权的费用等),以及应由借款人支付给甲方的滞纳金等。3.3甲方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或仲裁费、财产或证据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第四条 抵押物4.1抵押物详见《抵押物清单》。4.2《抵押物清单》对抵押物价值的约定,并不作为甲方依本合同第八条对抵押物进行处分的价值依据,也不构成甲方行使抵押权的任何限制。4.3抵押物的相关有效证明和资料由乙方交予甲方保管,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五条 抵押登记5.1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应当办理抵押登记的,甲、乙双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到当地有关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5.2抵押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要进行变更登记的,甲、乙双方应在登记事项变更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有关抵押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5.3借款人按期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后,甲、乙双方在《借款合同》履行完毕后的十五日内向原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注销手续,本合同即行终止。5.4以上各项登记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六条 抵押物的占管6.1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由乙方占管。乙方在占管期间应维护抵押物的完好,不得采用非合理方式使用抵押物而使抵押物价值产生减损。甲方有权检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况。6.2 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立即采用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应及时向甲方提交有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发生毁损、灭失的原因证明。第七条 保险7.1 本合同签订后15日内,乙方应当在有关保险机构办理抵押物的财产保险基本险及其他相关保险手续:保险期限不短于借款合同履行期,保险金额不低于主合同贷款本息。7.2 乙方应在保险单中注明,出险时甲方为第一受益人。保险单中不应有任何限制甲方权益的条款。7.3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7.4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物如发生保险事故,保险赔偿金应当全额作为抵押财产存于甲方指定账户,或经甲方同意用于恢复抵押物的价值。第八条 抵押权的实现8.1甲方在行使抵押权时,有权依据法律规定,经与乙方协商对抵押物进行拍卖、变卖以取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或将乙方房产转户到甲方指定的个人名下,抵顶未还借款。8.2 甲方依据本合同8.1处分抵押物时,乙方应给予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9.1 借款合同履行期届满,借款人未能依约归还贷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的,且甲方依据贷款人要求代偿后,有权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反担保责任。9.2 甲方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清偿: 9.2.1 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9.2.2 扣除处分抵押物房产应交的各种税费;9.2.3支付甲方应付的与《委托担保合同》相关的一切费用和利息;9.2.4 处分抵押物所得金额不足以偿还甲方代偿金额、占用费及相关费用时,甲方仍有权向借款人、抵押人追索欠款。9.3 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所得,在偿还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将剩余部分退还乙方。9.4 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审查,对抵押物进行例行检查。9.5 甲方有权向借款人收取评审费、担保费、保证金及其他相关费用。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0.1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再设立任何形式的抵押或质押;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让抵押物,否则转让行为无效;乙方出租抵押物的,应书面通知甲方;乙方以抵押物馈赠第三人时应书面通知甲方,征得同意后并向甲方提供相应价值的担保。10.2 乙方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应停止其行为。造成抵押物价值减

文档评论(0)

zw4044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