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工程法律基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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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工程法律基础

什么是国际法?特征是什么? 国际法,亦称国际公法,主要是国家之间的法律,它是主要调整国家之间关系的有法律约束力的原则、规则和章程、制度的总体。 国际法也是以一定的社会关系为其调整对象的,并也具有一般法律所共有的规范性和强制性,但它调整的是国家之间的关系,因此,它又具有与国内法不同的特征,有 国际法的主体主要是国家以及类似国家的政治实体和由国家组成的国际组织 国际法的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只能由主权国家之间或主权国家与其他国际法主体之间在平等基础上以协议的方式制定,即以缔结条约的方式制定 国际法的实施主要依靠各个国家本身或一些国家集体的行动来强制实施 国家的种类 单一国 复合国 独立国和附属国 永久中立国 国家都享有哪些权利 独立权 平等权 子保全 管辖权 国家的司法豁免权 什么是国籍,国籍如何取得 国籍是一个人属于某一个国家的国民或公民的法律资格,它是一个国家区别某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的标准 因于出生或因于加入 因于出生 血统主义 出生地主义 混合主义 因于加入 婚姻 收养 自愿申请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相互尊重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原则 互不侵犯原则 互不干涉内政原则 平等互利原则 国际合作原则 善意履行国际义务原则 国际私法的概念 是指调整国际交往中所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什么是法律冲突 亦称法律抵触,是指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国家的法律,而有关国家的法律对该民事法律关系的规定又不一致,在都要对该法律关系进行管辖时所产生的矛盾与冲突 冲突规范的概念,常用的冲突原则有哪些 是指调整某种涉外民事关系时,指出应使用哪一国的法律或何种法律来处理该民事关系的法律规范 属人法原则 物之所在地法原则 行为地法原则 当事人选择法律的原则 法院地法原则 旗国法原则 什么是法律规避 又称法律欺诈或窃法作弊。指涉外民事关系的当事人出于利己的动机,为了逃避本来应该对他使用的法律,而故意的创造某种条件,再利用冲突规范以适用对其有利的另一国法律的行为 公共秩序的概念 国际司法上的公共秩序,主要是指法院在依自己的HYPERLINK /view/10269.htm冲突规范本应适用某一外国法作准据法时,因其适用的结果与法院国的重大利益、基本政策、基本道德观念或法律的HYPERLINK /view/684990.htm基本原则相抵触,而拒绝或排除适用该外国法的一种保留制度。因此它有时又被称为“HYPERLINK /view/562157.htm公共秩序保留”。 国际经济法的概念及其基本原则 是调整不同国家和国际经济组织及不同国家的个人和法人之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主权原则、公平互利原则、全球合作原则以及有约必守原则 经济主权原则 公平互利原则 全球合作原则 有约必守原则 公司的组织结构 合同订立的程序是很么?要约成立的条件及其对发要约人的约束力 当某个要约人提出一项与对方订立合同的要约,对方受要约人表示承诺,完全接受时,一项共同的协议就达成了,合同即告成立。 要约人必须向受要约人提出愿与其订立合同的愿望和建议 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 要约必须传达到受要约人才能生效 约束力 《联合国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规定,在未订立合同前,要约可以撤销,但是对于写明承诺期限、或以其他方式表明是不可撤销的要约、或受要约人有理由信赖该要约是不可撤销的且已基于信赖行事的要约,则不得予以撤销 有关承诺生效的规定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规定,承诺于表示承诺的通知送达要约人时生效,但也有例外,即如果按照要约的要求或依照当事人间确认的习惯做法或惯例,受要约人可以用某种行为方式表示承诺,像送发货物或支付货款等,则在发生该行为时合同生效 简述合同有效的条件 要约与承诺 当事人订立合同的能力 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必须合法 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简述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中对合同成立的有关规定 关于要约和承诺生效的时间 《公约》规定,要约须于送达受要约人是生效 关于要约与承诺的撤回 《公约》认为,要约即使是不可撤销的,也可以撤回,并具体规定一下两种要约是不可撤销的:1.要约已规定了接受要约的期限,或以其他方式表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2.受要约人有理由信赖该项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以本着对该向要约的信赖行事。对不可撤销的要约,只要撤回通知与要约同时或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仍可撤回,除此之外,一般性的要约,只要撤回通知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送达受要约人就可撤回 关于承诺期间的计算方法 《公约》规定:要与人在电报或信件内规定的承诺期间,应从电报交发时刻和信件发出日期算起,如要约人是以电话、电传、或其他快速通讯方法规定的接受期限,则从要约送达日算起,同时,在计算承诺期间时,承诺期间内的正式假日或非营业日应计算在内,同时,在计算承诺期间是,承诺期间内的正式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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