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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专业监理细则
合同监理实施细则
一、总则
1.1 适用范围
1.1.1苍南县灵溪至龙沙公路改建工程起点位于灵溪镇大浃头西侧,与苍南大道顺接,起点桩号K0+000,往南经上刘村东侧,至红星村与老灵宜路平交后,向前与玉苍大道平交,继续前行于汤家垟南侧架桥连续跨越横阳支江及其支流,与屿湖村附近跨流石江,从元店村穿过、经温州岙村东侧、在三岙村、魁桥庙村、建光村附近三次跨越注江,至藻溪北侧设藻溪接线,再经藻溪东侧设分离桥跨越灵炎线后设置藻溪隧道,路线转往东南沿莲花山南侧坡脚布线,途径丁步头村、昌门宫、古井头、平水宫村,线位沿山边与东溪之间布设,于苏家堡山南侧设大坪尾隧道穿龙灯岗,于瓢瓜潭北侧出隧道后架桥跨越石塘水库,再设石塘隧道,出隧道后沿大尖山东侧山坡展线,穿越石塘村,终于赤溪镇龙沙北侧,与规划的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龙沙互通连接线相接,终点桩号K19+329.548,路线全长19.3km。藻溪接线长0.9km。
本项目起点至藻溪接线段采用一级公路80km/h设计速度标准,整体式路基宽度为24.5m,分离式路基宽度为2×12.25m;藻溪接线至终点段采用一级公路60Km设计速度标准,整体式路基宽度为23.0m,分离式路基宽度为2×11.25m(局部困难路段:大坪尾隧道出洞口至石塘隧道进洞口段分离式路基宽度为2×10.25m);藻溪接线采用二级公路80Km/h设计速度标准,路基宽度为12.0m。
1.1.2本监理办下辖的土建第4~6施工标段,即:
第4施工标段:主线K13+057.167~YK15+270,路线长2.213km。主要工程内容为路基、桥涵、交叉、隧道等工程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其中隧道1710m/0.5座等。
第5施工标段:主线YK15+270~YK17+610,路线长2.340km。主要工程内容为路基、桥涵、交叉、隧道等工程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其中大桥766.31m/1.5座,隧道1167/0.5座等。
第6施工标段:主线YK17+610~YK19+405.250,路线长1.795km。主要工程内容为路基、桥涵、交叉、隧道等工程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其中大桥639.84m/1座,隧道878.5/1座等。
计划工期均为28个月,缺陷责任期均24个月。
1.1.3本监理为第2监理合同段,即:
第2监理合同段:主线K13+057.167~YK19+405.250,路线长6.348km。监理内容为路基、桥涵、交叉、隧道、路面、交通安全设施、隧道机电、绿化等工程的施工监理。
1.2 编制依据
1.2.1 监理单位与业主签订的施工监理委托服务合同;
1.2.2
1.2.3
1.2.4 已批准的施工设计图纸、技术要求和已批复的工程变更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等文件;
1.2
1.2.6
1.2.7
二、合同专业监理组人员组成与分工
合同专业监理工程师:李想负责第二监理办下辖的三个土建标:第四合同段、第五合同段和地六合同段以及路面标、绿化标、安全设施标的工程计量、合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合同监理员:陈能斌协助合同专业监理工程师工作。
三、组织管理与协调
3.1 本专业监理组监督、检查的组织管理:
3.1.1 以合同文件为依据,采用承包人自检和监理巡查、旁站、抽检相结合;现场监理检查,核实与专业监理检查相结合;监理办的检查,核实,确保与业主,质监局和政府相关部门的检查相结合;事先、事中、事后控制相结合;
3.1.2 通过监理确认、通知、报告、工作指令和工地会议;计量支付等手段,对质量、进度、费用进行有效控制,对合同,信息资料进行有效管理;
3.2 与其它专业监理组的联系与协调:
3.2.1深入工地现场,随时掌握施工动态和工程进展情况,配合专业工程师做到数量真实、计算准确;
3.2.2 对于工程变更、工程延期、费用索赔、分包及合同管理,组织其它专业组,负责调查全部实际情况,提出初审意见;
3.2.3在施工过程中配合其它专业组检查和监督计划的实施;
3.3 对承包人的要求:
3.3.1承包人应及在合同规定时限内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向双方同意的保险人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并应为其施工设备、进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等办理保险。
3.3.2 按照合同条款的要求,承包人在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应递交两份实施性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总进度计划;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和实际进展情况,在每年12月25日前编制年施工进度计划、每月25日前编制月施工进度计划。
3.3.3 承包人每月应提供资金使用计划、资金流向表。
四、基本监理程序
4.1 合同工程、分项(分部)工程开工审批程序,包括开工申请报告的内容
4.1.1项目开工报告
提交时间: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协议书后28天内份 数:4份
提交时间: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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