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讲义).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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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讲义)

全国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 课程讲义 1Z3000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Z302000 合同法律制度 1z302000 合同法律制度 1z302010 掌握要约与承诺的有效条件和合同的一般条款 1z302020 掌握有效合同的成立要件及无效合同的认定与处理 1z302030 掌握合同的履行及履行中的抗辩权、代位权和撤销权的规定 1z302040 掌握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违约责任形式及免责的规定 1z302050 掌握合同的形式、可撤销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和附条件、附期限合同的效力的法律规定 1z302060 掌握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的规定 1z302070 熟悉合同担保的形式 1z302080 了解合同的概念、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和合同的种类 1z302080 了解合同的概念、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和合同的种类 1Z302081 合同的概念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民法中的合同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狭义的合同是指债权合同 广义的合同: 债权合同 物权合同、 身份合同 行政合同 劳动合同等。 我国《合同法》中所称的合同,是指狭义上的合同。 1Z302082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1)平等、自愿原则 法律地位平等是自愿原则的前提。 (2)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3)遵守法律、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4)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的原则 1z302083 合同的种类 《合同法》分则中列出的: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等15种有名合同。 1z302000 合同法律制度 1z302010 掌握要约与承诺的有效条件和合同的一般条款 1z302011 要约与承诺的有效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用要约、承诺方式。”要约与承诺.是当事人订立合同必经的程序,也即当事人双方就合同的一般条款经过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的过程。 (1)要约 1)要约的概念 《合同法》第14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内容具体确定; ②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要约是一种法律行为。 2)要约邀请 (***) 《合同法》第15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1)寄送价目表、2)拍卖公告、3)招标公告、4)招股说明书、5)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注: 1)“要约邀请”与“要约”概念不同; 2)招标公告是要约邀请, 招标文件不是要约邀请; 3)售楼广告作为购房要约的组成(建设部规定); 4)商业广告内容具体确定时视为要约。 3)要约生效 《合同法》第16条规定:“要约到达受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4)要约撤回与要约撤销 ● 要约撤回 1)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 2)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要约未生效之前,要约人是可以撤回要约的。 ● 要约撤销 “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①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②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5)要约失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①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②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③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④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2)承诺 1)承诺的概念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承诺也是一种法律行为。承诺必须是要约的相对人在要约有效期限内以明示的方式作出,并送达要约人;承诺必须是承诺人作出完全同意要约的条款,方为有效。如果受要约人对要约中的某些条款提出修改、补充、部分同意,附有条件或者另行提出新的条件,以及迟到送达的承诺,都不被视为有效的承诺,而被称为新要约。 2)承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条件 ● 承诺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 ●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承诺是对要约的完全同意,也即对要约的无条件的接受。 ● 承诺人必须在要约有效期限内作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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