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问答.doc

  1. 1、本文档共9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劳动合同法问答

41、什么人可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 解答: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的义务主体只能是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必威体育官网网址义务的人员,用人单位不得与上述人员以外的其他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否则该约定就是无效的。 在“竞业限制”协议中,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 42、“竞业限制”的期限最长几年? 解答: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符合签订竞业限制条件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而且该期限应是连续计算的。 ? 43、劳动者在哪些情况下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解答:违约金作为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要形式,一向是用人单位绑住劳动者的“紧箍咒”。 但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约定中,严格限定了违约金的约定条件,规定单位只有在“培训服务期”和“竞业限制”这两种情形下,才能设定违约金。 也就是说,除非劳动者在约定的培训服务期满前离职,或违反了必威体育官网网址协议、竞业限制的约定,否则劳动者无需向单位支付任何违约金。 因此,明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如果在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需承担违约责任的两种情况下,劳动者提出辞职,是无需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想炒老板鱿鱼的劳动者尽可以“挥一挥衣袖不留下一分血汗钱了”。 ? 44、什么样的劳动合同无效? 解答:劳动合同法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 45、合同期内“不得结婚、不得生育”的约定有效吗? 解答:林女士大学毕业后被某公司聘用。公司要求她签订一份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其中有一条约定,她在合同期内不得生育,否则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当时林女士求职心切,虽然心里不满意,可还是在合同上签字了。后来她在合同期内怀孕了并打算要孩子,公司以其违反劳动合同为由将其辞退。 该公司的做法显然是错误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违反法律的规定无效,《劳动法》第18条也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无效。 该公司限制林女士5年内不得生育违反了《婚姻法》的规定,所以是无效的,对合同双方均没有约束力,所以该公司不能以其违反此条约定为由将其辞退。 此外,有的单位规定员工在合同期内不能结婚,这也是无效的条款。 ? 46、与《合同法》相比,《劳动合同法》在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认定方面有哪些不同? 解答:根据《合同法》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只有在损害国家利益的情况下,才认定为合同无效。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并非直接认定为无效,而《劳动合同法》则认定无效。 可见《劳动合同法》扩大了合同无效的认定情形,更切实地保护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 ? 47、劳动合同无效后,单位还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吗? 解答:对于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被认定以后的处理,《劳动法》并没有进一步作出明确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则明确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 48、无效劳动合同由谁确认? 解答:所谓无效劳动合同,是指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定条件,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的劳动合同。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无效应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法院确认。 此前劳动部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劳动合同的无效由法院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确认,不能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决定”。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交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而对于双方无争议的无效合同或者无效的合同条款,是否必须由上述机关进行确认,《劳动合同法》并未作出明确的、强制性的规定。 ? 49、劳动者遭欠薪有快速解决途径吗? 解答:《劳动合同法》对保障劳动者及时足额取得劳动报酬作出了强制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而且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申请支付令是《劳动合同法》的一大亮点,为劳动者讨薪提供了更便捷

文档评论(0)

zw4044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